動量定理公式。動量定理的內容為:物體在壹個過程始末的動量變化量等於它在這個過程中所受力的沖量(用字母I表示),即力與力作用時間的乘積,是動力學的普遍定理之壹。
動量定理應用
1.由於動量定理只涉及研究對象的初末兩個狀態,故對復雜的物理過程有時合理地應用動量定理可以極大地優化解決過程;
2.對於題幹中不涉及物體加速度a和物體位移x的運動和力的問題,應用動量定理可能會更為簡便;
3.應用於部分流體問題:假設有壹段持續的水柱打在某固定不動的物體上後,水流沿其原來運動方向的速度減為0,設水流打在該物體上對該物體的力為F,水的密度為ρ,水流的初速度大小為v,水的流量為Q,忽略空氣阻力和水的重力,則取在很短的壹段時間t內打在該物體上的水的體積,設其為V,並設體積為V的水的質量為m,由動量定理:Ft=mv,①由密度公式:m=ρV,②由液體流量公式:V=Qt,③由①②③式得:F=ρQv.(此公式可作為二級結論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