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11月30日,億鑫投資管理揚州有限公司尚未被官方認定為非法集資,但其在2018年因違反相關規定被證監會出示警示函,以下為警示函全文:
億鑫投資管理揚州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至5月11日,我局對妳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我局發現妳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壹、部分從事基金業務的從業人員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第九條的規定。
二、未按規定妥善保存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的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該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10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
三、部分基金未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未對基金進行風險評級。該行為違反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四、公司未建立防範利益沖突的機制。該行為違反了《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五、向托管機構隱瞞基金投資標的的真實估值信息,以高估的虛假凈值為部分投資者辦理基金贖回並提取業績報酬。該行為違反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六項的規定。
根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妳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妳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我局將擇機對妳公司的整改落實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江蘇證監局
2018年9月14日
擴展資料:
企業信息查詢方法:
壹、百度搜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並點擊進入。
二、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搜索框輸入“億鑫投資管理揚州有限公司”並點擊搜索。
三、點擊搜索出的結果暨億鑫投資管理揚州有限公司。
四、通過搜索可知,該企業為正常存續狀態,未列入經營異常目錄,不屬於非法集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對億鑫投資管理揚州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