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副理事長。198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曾任國家勞動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規處處長、深圳市法學交流服務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顧問、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員、深圳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現任廣東聖天平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社會兼職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專業職稱為壹級律師,任廣東省高級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委員,具中國證監會頒發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1986年在北京考取律師資格,並從事兼職律師業務。自1988年1月調入深圳從事專職律師以來,辦理過四百余宗民商事訴訟與非訟案件。曾為政府機關、報社、電臺、電視臺、上市公司、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大型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境外著名企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單位長期提供法律服務;曾受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擔任清算組長,辦理了十余家公司破產和清盤案件,在法律界享有盛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