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第壹條 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第二條 負責制訂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第三條 制訂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第四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數據管理體系,以及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第五條 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總會計師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 按照《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政策、制度的規定,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正確分配企業收益,協調好各方面的經濟關系。
第七條 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八條 協助本單位行政領導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等問題作出決策;參與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等方案的制訂和重大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的洽談、審查、簽訂工作。
審查並簽署單位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專題報告和會計決算報表。審查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並參加會簽。
負責本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並就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培訓,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承辦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制
第九條 在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和總會計師領導下,全面負責本企業會計機構的財務會計工作。
第十條 負責組織和實施制訂有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如內部結算辦法,財務管理若幹規定,成本核算方法,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管理辦法等)。
第十壹條 負責組織實施月、季、年度財力收支計劃,層層落實與分解,並負責對執行的檢查與分析、建議。
第十二條 定期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年度決算報告及財務情況說明書,並對上述會計報表、決算報告和有關資料所提供財會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參加有關的生產經營、對外投資洽談合同的會議,提出財會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第十四條 實行會計監督,嚴格維護財經紀律,對重要的財務收支業務應親自作不定期的抽查和復審。
第十五條 負責組織會計人員日常的政治和業務學習,支持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第十六條 負責檢查各會計崗位履行職責的情況,及時提出指導意見。
第十七條 負責對會計人員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和獎懲。
第十八條 負責搞好同生產、經營、業務、采購、供銷等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出納崗位責任制
第十九條 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及外匯管理規定,根據財務部主辦會計審核簽章的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辦理款項的收付。
2、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戳記,並在登記後於次日將收付款憑證返回財務部主辦會計。
第二十條 登記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
1、在會計人員制證無誤的情況下負責現金收付業務,並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天結出余額與實存現金核對。
2、按幣種和賬號分開設置並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
3、辦理各種轉賬結算業務,根據會計制證受理各種票據(如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等),填寫進賬單辦理銀行入賬手續。根據會計制證簽發各種票據辦理信款手續,並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並負責對銀行對賬單,定期填報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二十壹條 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1、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2、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第二十二條 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1、負責登記各種票據領用登記簿(含票據名稱、號碼、領用日期、付款單位、付款用途和領票人等內容)。
2、負責保管預留銀行印鑒中的任壹枚印鑒(如支票專用章或出納員私章)。
第二十三條 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固定資產會計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 負責制訂固定資產目錄,劃分生產經營用和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負責審核訂貨合同、工程立項批準書等,做好固定資產增加的核算(含購入、自行建造、其他單位投資轉入、融資租入、改建擴建、接受捐贈增加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 負責審核批準文件,做好固定資產減少的核算(含出售、盤虧、損毀、投資轉出減少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 負責協調財產管理部門做好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和對賬工作。
第二十八條 督促財產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提高資產利用效率。
流動資產會計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九條 負責短期投資的核算(含審核短期投資的文件和報告)。
第三十條 負責應收賬款(含壞賬準備)的核算。
第三十壹條 負責預付賬款的核算。
第三十二條 負責其他應收款的核算。
第三十三條 負責存貨的核算(含原材料或材料物資、在產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第三十四條 負責待攤費用的核算。
第三十五條 負責待處理財產(指流動資產)損益的核算等。
第三十六條 編制財務計劃,組織實施月度財務收支計劃。
第三十七條 負責資金調度,做到收支平衡。
第三十八條 核實資金定額,考核資金指標。
第三十九條 分析資金利用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損益會計崗位責任制
第四十條 負責各項收入(如產品或商品銷售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匯兌損益、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等)的核算。
第四十壹條 審核各項收入的價格、銷售數量、確認收入入賬時間。
第四十二條 及時督促資金回籠,減少債權資產占用,防止壞賬損失發生。
第四十三條 負責成本(如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產品或商品銷售成本、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支出)、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的核算。
第四十四條 負責成本核算,登記成本明細賬。
第四十五條 審查車間成本,核算生產成本。
第四十六條 掌握目標成本,考核成本指標。
第四十七條 編制成本報表,檢查在制半成品成本,保證賬實相符。
第四十八條 負責利潤的核算等。
管理會計崗位責任制
第四十九條 對財務成本進行預算,提出決策分析數據。
1、應用本量利分析和數量統計的方法,進行成本、銷售和利潤的預測。
2、參與生產經營短期決策和長期投資決策,提出有關決策分析的數據。
第五十條 全面預算,確定各項財務目標。
1、根據生產經營目標,編制公司的全面預算,確定目標成本和目標利潤。
2、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保證成本目標和利潤目標的實現提高經濟效益。
第五十壹條 和財務成本進行控制,開展價值分析。
1、建立財務成本控制體系,對成本和資金進行控制,保證生產經營目標和利潤目標的完成。
2、對產品零部件進行價值分析,按部門進行利潤的敏感性分析,以挖掘降低成本的潛力。
第五十二條 評價經濟業績,考核責任單位實績和成果。
1、建立成本和利潤責任中心,編制責任預算,實行責任會計,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
2、通過對各責任中心業績報告的實際數與預算數的對比,考核評價各責任中心的工作實績和經營效果。
企業會計稽核崗位責任制
第五十四條 負責審核記賬憑證(含所附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
第五十五條 審核是否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及其科目對應關系。
1、審核摘要填寫是否規範、簡明扼要。
2、審核會計分錄借金額是否平衡。
3、審核記賬憑證所附原始憑證附件數是否相符。
4、審核登記總賬和明細賬是否遵守記賬規則。
5、審核運用更正錯誤的方法是否正確。
6、審核會計報表的勾稽關系,表與表之間是否銜接。
7、審核會計報表編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合規。
第五十六條 審核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