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科目筆試
1、內容。公***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復習可參考《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請在各部門網站查詢。
2、時間地點。公***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1年11月2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公***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1年1月中旬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二)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中央組織部幹部壹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將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壹公布。專業科目考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也將在考錄專題網站及招錄機關網站上公布。
招考職位上通過公***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招錄機關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由中組部、國家公務員局在公***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壹公布。
調劑結束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對於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
報考民航空中警察職位且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後,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和專業訓練。民航局按照面試、體能測試、專業訓練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考錄專題網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