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遊是假,購物為真不合理低價遊,是經營者利用遊客貪圖便宜的心理,低價攬客,而後通過欺騙、強制遊客購物等手段非法獲利。旅行社常分為組團社和地接社兩種。組團社負責攬客,按照人頭數賺錢。地接社負責接待,而讓遊客多購物賺提成則成了很多地接社的利潤來源之壹。很多所謂的“景點”其實是隱形的購物點。購物景點必須都進店,遊客若不買壹點東西,可能會被導遊“埋怨”,甚至明譏暗諷,影響遊客旅遊心情。
2、宣稱免費,臨時加價部分違規旅行社還存在宣稱免費旅遊,卻臨時加價的現象。如果旅行社沒有跟妳簽訂合同,或者妳是在火車站或街頭接到的低價旅遊甚至是免費旅遊的傳單,就要特別小心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也不會掉餡餅。部分遊客有貪小便宜心理,可能會因壹些好處或折扣,忽視與旅行社簽訂正式合同,最後因沒有證據而難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標準降低,行程打折李秋婷(化名)今年讀大四,前不久在山東某國際旅行社實習了壹段時間。她告訴記者,部分旅行社帶遊客前往目的地後,發現無利可圖,就將服務和觀賞的景點數大打折扣。“羊毛出在羊身上,價低肯定質低。仔細看看行程,就會發現‘不合理低價遊’的吃住行安排以及標準,其實都大大縮水了。”李秋婷說。?擴展資料旅遊主管部門出招,整治不合理低價遊2016年10月,國家旅遊局下發了《關於組織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的通知》,部署從今年10月到明年4月集中開展“不合理低價遊”專項整治工作。湖南省、長沙市旅遊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多措並舉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省、市旅行社行業協會積極組織企業自查自糾,紛紛下架“低價遊”產品,並向社會公開承諾誠信經營,自覺抵制“低價遊”。記者了解到,11月,省內12家旅行社因涉嫌不合理低價遊行為被旅遊主管部門立案查處。
2020年12月2日,《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旅遊法〉辦法》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明確了旅行社欺騙、強制旅遊購物的7種行為,並明確規定旅遊從業人員在旅遊活動中不得有價格欺詐、強迫交易、欺騙誘導遊客消費和侮辱、毆打、脅迫遊客行為。業內人士認為,《辦法》的這些明確規定,對於遏制不合理低價遊、保護遊客權益將起到很好的作用。今後,不合理低價遊現象將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