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商、周時代:“世卿世祿制”,盛行於夏、商、周時代。原始社會末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禪讓制破壞後,出現了“大人世及以為禮”的世襲制。世襲制的特點是王權與族權統壹。它通過家族血緣關系來確定政府各級官員的任命,依血緣親疏定等級尊卑和官爵高下。
擔任官員的大小貴族必須經國學教育,學習相關禮儀知識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於學”。凡定爵位與官職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它是歷史的進步,其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
2、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九品中正制,註重門第出身。
中正官的設置,既保留了漢代鄉閭評議的傳統,又改變了漢末名士請議左右鄉議和地方大族操縱選舉的局面,把品評與選官的權力收歸中央。這對杜絕朋黨,破除門閥起了壹定的作用。
特別在實行初期,對加強曹魏政權起了壹定的積極作用。起初,這壹制度是致力於解決朝廷選官和鄉裏清議的統壹問題,是對漢代選官傳統的延續,也是對曹操用人政策的繼承。
3、科舉制:隋煬帝以後至清末(清末新政)(唐朝時期是科舉制的鼎盛時期)。
歷史沿革: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采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煬帝時,始建進士科,科舉制形成;
唐朝繼承和完善科舉制度:貞觀年間,增加考試科目,以進士、明經兩科為主;武則天時,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科舉考試地位,後成定制。
北宋的科舉制比唐朝有了進壹步發展:考試分為鄉試、省試、殿試三級,嚴格科舉考試程序,舉人經禮部考試後須經殿試才算合格,錄取權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試成為定制;
考試科目逐漸減少,進士科成為最主要科目;實行糊名制,采取“彌封”“謄錄”即將試卷上的姓名、籍貫密封,防止考官舞弊;錄取名額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襲了前代科舉取士制度。
擴展資料
選舉意義重大
選官用人是國之大事,為了保證人才選拔,國家壹方面大力發展教育;另壹方面不斷探索和完善選官制度。 “中興以人才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賢者亡”之說。因此認真總結中國古代選官用人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選舉發展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過“世卿世祿”制度產生。戰國時,“世卿世祿”制逐漸廢除,官吏的選舉發生了根本變化。秦在統壹之前,“仕進之途,唯辟田與勝敵而已”,而勝敵是其主要途徑。秦統壹後的官吏,也就多出於軍功。
到了漢代,朝廷為了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統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了壹整套選舉統治人才的選官制度。這套制度包括察舉、皇帝征召、公府與州郡辟除、大臣舉薦、考試、任子、納資及其他多種方式,不限於壹途,而且還可以交互使用。
以後,我國古代官吏選用又分別出現了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濫觴的科舉制。這些選官用人制度對當時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發展,起到了壹定的作用,但同時也表現出各種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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