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全面查清了全國國土利用狀況,建立了覆蓋國家、省、地、縣四級的國土調查數據庫。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自然資源部
國家統計局
2018年9月,國務院統壹部署開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三調”全面采用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制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3年,21.9萬調查人員先後參與,匯集了2.95億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國國土利用狀況。現將全國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耕地12786.19萬公頃。其中,3139.20萬公頃,占24.55%;3211.48萬公頃,占25.12%;6435.51萬公頃,占50.33%。64%的耕地分布在秦嶺-淮河以北。黑龍江、內蒙古、河南、吉林、新疆等5個省份耕地面積較大,占全國耕地的40%。位於壹年三熟制地區的耕地1882.91萬公頃,占全國耕地的14.73%;位於壹年兩熟制地區的耕地4782.66萬公頃,占37.40%;
位於壹年壹熟制地區的耕地6120.62萬公頃,占47.87%。位於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區的耕地4469.44萬公頃,占全國耕地的34.96%;
位於年降水量400-800mm地區的耕地6295.98萬公頃,占49.24%;位於年降水量200-400mm地區的耕地1280.45萬公頃,占10.01%;位於年降水量200mm以下地區的耕地740.32萬公頃,占5.79%。位於2度以下坡度的耕地7919.03萬公頃,占全國耕地的61.93%;
位於2-6度坡度的耕地1959.32萬公頃,占15.32%;位於6-15度坡度的耕地1712.64萬公頃,占13.40%;位於15-25度坡度的耕地772.68萬公頃,占6.04%;位於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22.52萬公頃,占3.31%。
2017.16萬公頃。其中,1303.13萬公頃,占64.60%;168.47萬公頃,占8.35%;橡膠園151.43萬公頃,占7.51%;其他園地394.13萬公頃,占19.54%。園地主要分布在秦嶺-淮河以南地區,占全國園地的66%。
林地28412.59萬公頃。其中,喬木林地19735.16萬公頃,占69.46%;竹林地701.97萬公頃,占2.47%;5862.61萬公頃,占20.63%;其他林地2112.84萬公頃,占7.44%。87%的林地分布在年降水量400mm以上地區。四川、雲南、內蒙古、黑龍江等4個省份林地面積較大,占全國林地的34%。
草地26453.01萬公頃。其中,21317.21萬公頃,占80.59%;58.06萬公頃,占0.22%;其他草地5077.74萬公頃,占19.19%。草地主要分布在西藏、內蒙古、新疆、青海、甘肅、四川等6個省份,占全國草地的94%。
濕地2346.93萬公頃。濕地是“三調”新增的壹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地類。其中,紅樹林地2.71萬公頃,占0.12%;森林沼澤220.78萬公頃,占9.41%;灌叢沼澤75.51萬公頃,占3.22%;沼澤草地1114.41萬公頃,占47.48%;沿海灘塗151.23萬公頃,占6.44%;內陸灘塗588.61萬公頃,占25.08%;沼澤地193.68萬公頃,占8.25%。濕地主要分布在青海、西藏、內蒙古、黑龍江、新疆、四川、甘肅等7個省份,占全國濕地的88%。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3530.64萬公頃。其中,城市用地522.19萬公頃,占14.79%;建制鎮用地512.93萬公頃,占14.53%;村莊用地2193.56萬公頃,占62.13%;244.24萬公頃,占6.92%;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57.71萬公頃,占1.63%。
交通運輸用地955.31萬公頃。其中,鐵路用地56.68萬公頃,占5.93%;軌道交通用地1.77萬公頃,占0.18%;公路用地402.96萬公頃,占42.18%;農村道路476.50萬公頃,占49.88%;機場用地9.63萬公頃,占1.01%;港口碼頭用地7.04萬公頃,占0.74%;管道運輸用地0.72萬公頃,占0.08%。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628.79萬公頃。其中,河流水面880.78萬公頃,占24.27%;湖泊水面846.48萬公頃,占23.33%;水庫水面336.84萬公頃,占9.28%;坑塘水面641.86萬公頃,占17.69%;溝渠351.75萬公頃,占9.69%;水工建築用地80.21萬公頃,占2.21%;冰川及常年積雪490.87萬公頃,占13.53%。西藏、新疆、青海、江蘇等4個省份水域面積較大,占全國水域的45%。
“三調”是壹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壹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國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完成國家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頂層規劃,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建設。要堅持節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三調”成果是國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壹基數、統壹底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