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2、在不同的保險合同中,保險金額的確定方法和原則不同:
3、財產保險合同中,對保險價值的估價和確定直接影響保險金額的大小。保險價值等於保險金額是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是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賠償。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是超額保險,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金額無效,惡意超額保險是欺詐行為,可能使保險合同無效。
4、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人身的價值無法衡量,保險金額是人身保險合同雙方約定的,由保險人承擔的最高給付的限額或實際給付的金額。
5、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旅行社辦理責任保險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下列標準;
6、國內旅遊每人責任賠償限額為人民幣8萬元;入境旅遊、出境旅遊每人責任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