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保測評流程包含幾個步驟?等保的步驟包含五個方面:等保定級、等保備案、等級測評、系統安全建設、監督檢查。
等保定級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由系統運用、使用單位依據《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自主確定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等級,有主管部門的,應當經主管部門審批。對於擬確定為四級及以上信息系統,還應經專家評審會評審。新建信息系統在設計、規劃階段確定安全保護等級。
總***分為五個等級:第壹級(自主保護級)、第二級(指導保護級)、第三級(監督保護級)、第四級(強制保護級)、第五級(專控保護級)。
等保備案
運營、使用單位在確定等級後到所在地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備案。新建二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在投入運營後30日內、已運行的二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在等級確定30日內備案。公安機關對信息系統備案情況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在10個工作日內頒發等級保護備案證明。對於定級不準的,應當重新定級、重新備案。對於重新等級的,公安機關壹般會建議備案單位組織專家進行重新定級評審,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等級測評
運營、使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應當選擇合規測評機構,定期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狀況開展等級測評。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至少每年進行壹次等級測評,四級及以上信息系統至少每半年進行壹次等級測評,五級應當依據特殊安全需求進行等級測評。測評機構應當出具測評報告,並出具測評結果通知書,明示信息系統安全等級及測評結果。
建設整改
運營使用單位按照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選擇管理辦法要求的信息安全產品,建設符合等級要求的信息安全設施,建立安全組織,制定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系統建設整改,對於未達到安全等級保護要求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完成應當將整改報告報公安機關備案。
監督檢查
公安機關依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規範,監督檢查運營使用單位開展等級保護工作,定期對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運營使用單位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材料。
受理備案的公安機關會對三級、四級信息系統進行檢查,檢查頻次同測評頻次。五級信息系統接受國家制定的專門部門檢查。新系統開發建設之後,要及時開展等保測評或相關安全測試,避免系統帶病上線,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