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贛州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召開,決定市五屆人大六次會議於2021年2月19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曾文明辭去市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決定任命許南吉為市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職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趙多仙主持會議,副主任孫黎明、歐陽世麟、鄭世飄、劉建明、邱建軍、嚴水石參加會議。張逸、喻德紅、江階虎等領導,以及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列席會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三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壹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基層代表,特別是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代表;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並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歸僑人數較多地區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代表。旅居國外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在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期間在國內的,可以參加原籍地或者出國前居住地的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