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權利 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 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收費標準是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稅5元/本。
二、個人房產證遺失補辦流程
1、備件
申請人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情況等; 提供戶口簿; 填寫遺失房地產所有證的具結書; 憑身份證明,帶上列資料到“遺失契證臺”辦理。
2、備案查檔
繳交查檔冊費後,由發放機關發給臨時收據。 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3、登報查明
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後,出具證明給申請人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登記手續。待“遺失聲明”見報後,申請人持報紙和臨時收據到發放機關交給原收件經辦人。壹個月內無異議者,由申請人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4、勘丈入冊
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5、登記審查核準
6、繕證發證
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向申請人發領證通知,申請人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