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和旅遊部藝術發展中心為文化和旅遊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為文化藝術的發展、普及、推廣做好服務管理工作的職責。
2、文化和旅遊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為文化和旅遊部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成立於1998年。主要承擔對傳統文化資源進行調查、記錄、保存、研究、傳播的工作職責。是兩個不同的文化旅遊部門。
1、文化和旅遊部藝術發展中心為文化和旅遊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為文化藝術的發展、普及、推廣做好服務管理工作的職責。
2、文化和旅遊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為文化和旅遊部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成立於1998年。主要承擔對傳統文化資源進行調查、記錄、保存、研究、傳播的工作職責。是兩個不同的文化旅遊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