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羅永浩再次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案號為(2021)京01執495號,執行標的為1016萬元。
此事壹下子沖上了社交平臺的熱搜,早在2020年9月的脫口秀大會的節目的總決賽的時候,羅永浩參加了節目的錄制,並在節目中表示他2018年年底的6個億的債務,已經還清4個億。在當時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也查詢不到與羅永浩相關的被執行的信息。
?交個朋友直播間?回應再次被強制執行而在2021年4月羅永浩再次被法院強制執行了,羅永浩的直播間--?交個朋友直播間?對再次被強制執行在4月14日進行了回應,稱這是羅永浩經營錘子手機的時候的公司債務,還有很多處理中的案子陸續進行中。我們會按照法律程序妥善處理。同時,羅永浩老師正在努力掙錢,正在陸續和積極地替公司償還相關債務,請大家放心。
羅永浩2次被法院強制執行了,那麽被列為被執行人會有什麽後果呢?
首先就是會被限制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交通乘坐飛機、列車軟臥。所以羅永浩表示公司專門為他采購了壹輛房車,為了他出差時使用。會對被執行人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被執行人貸款或辦理信用卡。被執行人禁止在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等。羅永浩本人回應在此被強制執行羅永浩本人回應再次被強制執行稱是在企業生死之際被逼簽流氓協議,目前每個月還債2000萬。無論羅永浩回應是怎麽樣的,事實都是法院判定的還欠對方公司的1016萬元,羅老師加油掙錢,盡早還清欠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