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協議規定了成員國的單壹簽證政策。
據此協議,任何壹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擴展資料:
申請原則
如果只準備前往某壹個特定的申根國家(意指申請簽證時只能提供前往該國的行程證明),必須向這個國家的駐外機構申請簽證;想要在多個申根國家逗留,原則上必須根據提交的行程去停留時間最久的國家(主要停留國家)的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在無法確定主要停留國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首先入境國家的簽證。
根據普遍的經驗,申請停留時間最久的國家的簽證這壹點非常重要,否則很可能導致使領館直接拒絕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