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極目新聞報道,多張網傳圖片顯示,壹位13歲女性的彩超報告:早孕宮內妊娠,胚胎存活,雙側卵巢未見明顯占位,盆腔積液。該彩超報告單為如臯博愛醫院3月22日出具。3月23日,如臯博愛醫院醫護人員回應極目新聞記者,因涉及患者隱私,此事不便透露。對於“是否對此事報警處理”這個問題,對方聽後掛斷了電話。
警方通報
3月23日下午,江蘇南通如臯市公安局發布警方通報: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壹則“如臯壹醫院彩色超聲檢查報告單顯示-13歲女孩懷孕”的圖文信息引發網民關註。經公安機關查明: 2022年3月3日,警方接到報警後,經審查後於3月4日立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金某磊(男,系未成年人)涉嫌強奸於當日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上海權典律師事務所主任鄧學平律師向紅星新聞分析了此案的相關法律問題。
紅星看法:男方與13歲女孩發生關系,並致使其懷孕,是否構成強奸罪?
鄧學平律師:有壹個需要考慮的因素,男方是否達到法定的刑事責任年齡。因為警方通報男方是壹個未成年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即便是未成年人,實施了強奸犯罪,也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在量刑上,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警方已以強奸罪將該名涉事的男子強制刑事強制措施,大概率推測男子已年滿14周歲。如果案件中男方未滿14周歲實施強奸犯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不追究男方刑事責任,家長應該加強管理,相關部門應進行收容教育。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男方不知道女方不滿14周歲,男方不構成強奸罪的。也就是說,男方構成強奸罪的前提是,他在當時明知女方不滿14周歲,在此前提下,即便女方是自願的,那麽男方的行為構成強奸犯罪。
紅星看法:醫院在體檢中發現未滿14周歲的女孩懷孕,是否有上報義務?
鄧學平律師:依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個人,發現未成年人已經遭受了或者可能已遭受不法侵害,或者處於人身危險情形的時候,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進行報告。
紅星看法:警方提醒社會各界保護未成年人,普通網民應該怎麽做?
鄧學平律師:即便此案將來進入法律程序開庭審理,網民在發布此信息時,應該保護兩個未成年人的隱私,不要公布他們的照片、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這也是每個網民在發布相關消息的時候,應該遵守的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