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式愛情最早由MarsilioFicino於15世紀提出,與蘇格拉底式愛情是同義詞。柏拉圖式愛情根植於古希臘的理性主義傳統和同性戀愛風尚。
按照《會飲篇》的理論而言,柏拉圖式的愛情主要是指成年男子與美少年之間的愛情,而這個也和當時希臘風氣相關。希臘學者認為同性之間的愛情才是真正屬天的愛情,異性的婚姻制度不過是為了社會的建構。而現今柏拉圖式愛情已經扭曲成精神愛情,基本上是斷章取義用來形容男女之間的愛戀,這正是因為現代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排斥。
在今天的人們看來,柏拉圖的愛情觀讓人不可思議。而有壹位美國學者卻對今人所理解的這種柏拉圖的愛情觀,提出了新的見解。美國東西部社會學會主席,《美國家庭體制》壹書的作者伊拉·瑞斯(Ira·reiss)經研究後認為,柏拉圖推崇的精神戀愛,實際上指的是同性之間的壹種愛,也就是同性戀。
古希臘人認為,同性戀的過程更多地是靈交、神交,而非形交。這就是柏拉圖偏重同性之間的愛情的原因。柏拉圖堅信“真正”的愛情是壹種持之以恒的情感,而惟有時間才是愛情的試金石,惟有超凡脫俗的愛,才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北大哲學系教授先剛也提出:柏拉圖在談論愛情時,如果不是全部,那也絕大多數都是指同性戀,尤其是指成年男子與少年男子之間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