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10日,臨時參議院通過專門決議,使用五色***和旗(或稱五色旗)作為國旗,含“五族***和”之義。同時通過的還有十八星旗為陸軍旗。1913年,青天白日滿地紅被訂為海軍旗。除了上述三種使用上較普遍的旗幟外,其他地區亦使用其他的旗幟。此時五色旗亦被用作海軍艦艏旗。
五色旗由紅、黃、藍、白、黑組成,分別象征中國漢、滿、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另有壹說五色旗是根據清朝的五色官旗改變而成。而此五色也是五行學說代表五方的顏色。
五色旗由於產生於革命時期,對當時民眾影響很大,在國民心中具有崇高地位。正是因為這樣,它又被當時各軍閥所利用,托革命之名,成為籠絡人心的工具。
最後其中國國旗的地位於1928年12月17日,國民黨北伐成功後,被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代。1935年後的各種政權不再采用五色旗(除了附日的傀儡政權外)。
在民國政府廢除五色旗後,五色旗變成了抗日戰爭時期親日政府的代表旗幟,滿洲國旗(見後文)就是由五色旗衍生設計外,其他像"冀東防***自治政府"、北平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華北政務委員會前身)或南京的"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等政權都采用五色旗為基本元素。
以上內容來自wiki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