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壹個國家的立法明確規定域名的法律性質,理論界在這個問題上也沒有達成壹致意見。目前,理論界主要有以下代表性觀點:
(壹)權利決定論
在域名制度本身尚未成熟、難以解構清楚之前,可以關註和研究域名對其他權利的影響、與它們的關系以及域名糾紛的快速解決。至於域名本身的法律性質和域名相關權利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我們應該暫時擱置,直到條件充分。
(B)有權否認
域名只是壹個受技術規範限制和保障的網絡地址代碼,不可能也沒有必要賦予其所有者任何自主知識產權。換句話說,互聯網域名所有人要想讓自己的域名對其他用戶產生效力,唯壹的選擇就是將其變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或其他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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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債權理論
取得域名權利的人沒有排他的法律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所以域名是註冊人的壹項債權。但註冊機構賦予註冊人在壹定期限內使用特定域名的權利,期限屆滿後可以支付費用延長其使用期限,這是壹種取得使用權的合同。因此,申請人通過註冊獲得的只是域名在壹定期限內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當其未能繼續繳納費用或違反域名申請中的聲明時,註冊機構可以撤銷其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