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侵權壹般賠償多少
圖片侵權壹般賠償多少,法律是我們人類的最低的道德底線,壹旦我們觸及底線那麽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才能知道如何通過法律來武裝自己,那麽圖片侵權壹般賠償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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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壹張照片侵權賠償金額是多少?
圖片侵權應先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對於侵犯肖像權的賠償,沒有具體數額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應當依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以及侵權人的獲利情況等因素來綜合確定。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具體考慮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犯肖像權的情況有哪些?
構成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應具備以下兩個要件:壹是要有使用肖像的行為,二是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或沒有正當理由。具體來說,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1、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2、雖不以贏利為目的,但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將權利人肖像進行展示、公開、陳列、復制、散發等行為;
3、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範圍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地域範圍內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期間使用權利人的肖像。
三、哪些情況不算侵犯肖像權?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因社會公***利益,可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會公眾人物肖像;
2、為宣傳報道而使用參加集會、遊園活動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當的輿論監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緝犯罪嫌疑人或報道已判決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為肖像權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國家機關為執行、適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綜上所述,當事人的.照片被他人擅自使用帶來不利後果的,可以判定侵犯了肖像權,這樣,當事人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這屬於普通侵權行為,賠償金額根據侵權程度、造成後果情況及侵權人經濟水平。對方拒絕賠償的,當事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內去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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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侵權賠償標準
第四十八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網絡圖片侵權解決途徑
1、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請版權行政管理機關或版權代理機構或其它第三方作為調解人,按照自願原則,通過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2、行政投訴。侵權行為同時損害社會公***利益的,侵權者除了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還可以由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
3、民事訴訟。作者或權利人的版權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權利人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仲裁。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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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侵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麽?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壹)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壹作品或者說明某壹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1)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侵權民事責任的特征
①侵權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不是道義責任;
②侵權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不是刑事、行政責任;
③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財產責任;
④侵權責任以補償性為主。
圖片侵權的具體賠償標準:
發生圖片侵權,賠償標準應按照以下因素順序確定。
1、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數量;
圖片侵權應先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
2、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無法估算的,賠償標準還可以按照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多少來估算需要賠償的數額。
3、上述都無法確定時,由法院根據具體詳情來判決。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非法盈利都無法估算時,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分析具體的情形,最後根據實際的情形來確定賠償的多少。
照片侵權賠償標準法律主觀:
壹、照片商用侵權賠償標準
根據《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1、按照實際損失賠償:按照片的權利人因此受到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
2、按照法定賠償標準賠償:若照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照片的使用費給予賠償;若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以下的賠償。
3、按照懲罰性賠償標準賠償:對故意侵犯照片權利人的著作權或與照片著作權有權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二、肖像權的內容
1、肖像制作專有權
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壹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肖像制作專有權內容包括:
(1)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幹涉;
(2)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
在理解“肖像制作權”時,我們經常是以為只要不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就不構成侵權行為,這是對法律的壹種誤解。嚴格意義上的理解應當是:是否侵害肖像制作專有權,取決於制作人在制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進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為目的,不會侵害肖像權人直接的利益,那麽,同樣構成侵害制作肖像的專有權。以攝影人來說,妳只要拿著照相機對準了自然人進行肖像攝影,如果肖像權人不同意而強行拍照,就是壹種侵權行為。
2、肖像使用專有權
肖像壹旦固定在壹定的物質載體上(制作出來),便獨立於世,可以為人們所支配、利用。盡管肖像的利用價值有普遍的意義,但享有使用專有權的只能是肖像權人。其基本內容是:
(1)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並通過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幹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2)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從中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
(3)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
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幹涉和侵犯。內容是:
(1)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制作自己的肖像;
(2)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
(3)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汙、醜化和歪曲。
壹般原則是:公民對自己的形象的再現權——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裏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三、侵犯肖像權賠償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壹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目前我國已全面建立了知識產權領域的懲罰性賠償制度,知識產權領域的侵權賠償以補償救濟為原則,以懲罰性賠償為補充,這加大了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打壓力度。因此,如果照片未經許可被商用,根據侵權的情況,權利人可以從實際損失賠償、法定賠償、懲罰性賠償中獲得充分的救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條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圖片侵權賠償標準如何規定法律分析:
發生圖片侵權,賠償標準應按照以下因素順序確定。1、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數量片侵權應先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2、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利人的實際損失無法估算的,賠償標準還可以按照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多少來估算需要賠償的數額。3、上述都無法確定時,由法院根據具體詳情來判決。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非法盈利都無法估算時,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分析具體的情形,最後根據實際的情形來確定賠償的多少。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壹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為作者。
第十二條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並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
(壹)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復制發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制作錄音錄像出版的;
(五)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六)未經廣播電臺、電視臺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