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按規定編制機關預算草案和決算,監督管理行政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專項資金的績效檢查。指導和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工作。
主要職責
(壹)貫徹國家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市工業高質量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工業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動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