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委員會每個城市的不同區縣都會有自己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由各勞動委員會負責管轄。所以妳需要先確認妳公司的辦公地址,然後在地圖上搜索辦公地點所在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地址。材料:進入勞動仲裁委後,會得到以下三種表格:1。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中應寫明仲裁請求、事實說明和仲裁請求金額的詳細計算方法。2.證據材料清單:證據材料清單,需要按照邏輯和仲裁請求的順序列出證據清單,標明證據頁碼並編號。同時,應按照清單中的順序對證據進行整理。3.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這是仲裁庭向您和本公司明示仲裁開庭通知和結果的地址和收件人確認。需要如實填寫。以上三張表格需要按要求填寫。申請書和證據材料清單可以書寫或打印,但打印時需要將表格中的所有項目都包括在內。03需要準備的東西:1。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應復印在同壹張紙上,並註明“本身份證復印件與原件壹致。簽名:日期:“。仲裁工作人員核實後,將身份證原件退還申請人。2.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可從當地企業信用信息網上查詢打印,提交復印件即可。提交申請和材料。妳準備好以上材料後,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05案前調解由於仲裁委員會每天受理的仲裁案件很多,仲裁員會確認妳是否需要案前調解,以簡化整體仲裁流程。如果同意在立案前進行調解,需要簽署調解確認書和證據材料回執。如果妳不想在立案前進行調解,或者調解後還需要開庭仲裁,會拿到仲裁回執。然後回家等通知,期間仲裁庭會先審核妳的申請和證據清單。當庭提交申請後半個月左右,仲裁委會打電話通知妳領取通知書,包括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出庭通知書。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的,將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受理案件通知書是用來通知妳案件已經受理和案件編號,以及仲裁員的姓名和聯系電話。舉證通知書是用來告知妳舉證的期限和逾期舉證的法律後果。出庭通知書用於告知申請人開庭的時間和地址,以及書記員及其聯系電話。
法律客觀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