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但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同時,第二款規定,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但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同時,第二款規定,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