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姓名、工作單位、職業、政治面貌”壹欄及前面各項由本人如實填寫,其中“戶籍”指本人為農業或非農業戶口(城鎮或農村居民);“何時、何地、何人介紹加入什麽組織、擔任什麽職務”指的是什麽社會團體、宗教組織等。我已經加入並在其中擔任任何職務。
三、“學校對本人在校期間表現及文化程度的鑒定意見”欄,由學生就讀的全日制高校填寫;在外地學習的,學校不能直接填寫此欄,應附原學校證明材料。
四、“村(居)委會或企事業單位評議意見”欄,凡本人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負責評議的人員填寫,並加蓋單位印章;本人無工作單位的,由本人居住的村(居)委會審查負責人填寫,並加蓋本單位印章;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由學校主管部門負責填寫。
五、“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審查意見”欄,由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負責審查的人員填寫,並加蓋派出所印章。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街道),由派駐鄉(鎮、街道)的民警審核填寫,並加蓋戶口登記機關專用印章。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由當地派出所負責填寫。
六、“常住戶口的鄉(鎮、街道)綜合審查意見”欄,由候選公民常住戶口的鄉(鎮、街道)負責綜合審查後填寫,並加蓋鄉(鎮、街道)公章。全日制大專畢業生,由學校負責填報。
七、“縣(市、區)征兵辦公室政治審查結論”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政治審查組進行審查,批準各方面的審查,作出政治審查結論,由負責人簽字,並加蓋政治審查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