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促進網吧行業規模化、連鎖化發展,加強網吧連鎖企業的規範和管理,現將《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
2009年9月7日發布的新聞稿
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加強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以下簡稱“網吧”)的管理,促進網吧連鎖企業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網吧連鎖企業,是指在企業總部統壹管理下,以統壹服務標準、統壹財務管理、統壹圖像識別、統壹計算機遠程管理等方式經營互聯網接入服務,並由企業總部或其分支機構、子公司全額投資或控股開設直營店的投資管理企業。
特許經營或加盟等形式的連鎖網吧經營單位不在本辦法調整範圍內。
第三條國家支持和鼓勵網吧連鎖化、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支持和引導非連鎖網吧向連鎖業態發展。
第四條網吧連鎖企業應當加強管理,嚴格自律,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務管理體系,為促進網吧行業規範發展和提高我國社會信息化服務水平做出貢獻。
第二章組織與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網吧連鎖企業認定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全國網吧連鎖企業的認定、公布和年審;
(二)指導全國網吧連鎖企業認定工作,接受網吧連鎖企業備案;
(三)受理有關報告和受理對鑒定結果或年審結果的復核申請;
(四)根據網吧連鎖企業的發展和國家產業政策的調整,適時修訂網吧連鎖企業認定條件和相關政策。
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吧連鎖企業的認定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吧連鎖企業的認定和年審;
(二)本行政區域內已認定的網吧連鎖企業名單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全國性網吧連鎖企業的申請提出初步意見;
(四)對被認定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和處理有關舉報;
(五)協助其他認可機構調查本行政區域內網吧連鎖企業直營店的審批和管理情況。
第七條國家采取下列措施促進網吧連鎖經營的發展:
(壹)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在制定網吧總體布局規劃時,應當優先發展網吧連鎖企業。網吧連鎖企業可根據相關政策開展直營店布局;
(二)鼓勵網吧連鎖企業兼並、收購和控制單體網吧經營場所,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應為其提供簡化、便捷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
(3)鼓勵網吧連鎖企業在政府部門指導下承擔相關公共服務職能;
(四)研究出臺對網吧連鎖企業的其他優惠和扶持政策。
第三章條件和程序
第八條申請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的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00萬元人民幣;
(二)本行政區域內全資或控股直營店數量不少於5家或省級文化行政部門規定的最低數量;
(三)符合連鎖經營的組織規範;
(4)所有直營店自申請之日起壹年內未受到有關部門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作出的罰款(含罰款)以上的行政處罰。
第九條申請全國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的企業,除具備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
(二)全資或控股直營店數量不少於30家,且在三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直營店。
第十條申請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的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投資或控股直營店的網吧連鎖企業證明材料: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驗證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其他經營情況;
(5)直營店相關材料:各門店主要負責人名單、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明;
(六)連鎖經營標準化系統:統壹的財務系統,具有聯網計費軟件系統和技術管理軟件的說明文件、服務器架設地址、托管或線路租賃合同、客戶分布等信息;
(7)直營店在申請日前壹年內未被罰款(含罰金)及以上的聲明;
(八)其他需要的文件。
第十壹條申請認定網吧連鎖企業,應當向總部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所需的相關材料。
根據2003年文化部《關於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管理的通知》(石聞發[2003]15號),全國連鎖網吧經營單位申請認定為全國網吧連鎖企業的,應當直接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第十二條省文化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對申請人提交的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申請進行處理:
(壹)屬於本行政區域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受理,並按照第八條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和內容,在20日內完成認定審查,並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二)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意見,並說明理由;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對符合條件的全國網吧連鎖企業,在審查申請材料齊全後,應在20日內將初審意見報送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對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交的全國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申請,按照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和內容,在20日內完成認定審查。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在認定審查時,可以向網吧連鎖店所在地的文化行政部門和其他權威中介機構查詢。以上審核方式不計入確認審核時間。
第十四條省級或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發給的網吧連鎖企業認定證書;未通過鑒定的,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結果必須向公眾公布。
第十五條被認定的網吧連鎖企業因調整、分立、合並、重組等原因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年審前到其原認定機構辦理變更手續或者重新申請認定。
第十六條網吧連鎖企業認定實行年審制度。各級認定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對批準的網吧連鎖企業進行年度審查,對通過年度認定的企業在認定證書和合格直營店名單上加蓋年度審查專用章,對年度認定不合格的企業停止網吧連鎖企業資格。
第十七條企業對認定結果或年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後壹個月內,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復核。提交復審的企業應當提交復審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受理機構經調查核實後作出復審決定。
第十八條已獲得網吧連鎖企業認定證書的企業,因經營能力等原因,不能達到網吧連鎖企業認定條件的,應主動報告,原認定機構將終止其認定證書並予以公告。
第四章處罰規則
第十九條參與認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網吧連鎖企業的商業秘密。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通過欺詐等手段騙取網吧連鎖企業資質的行為。
第二十條已經認定的網吧連鎖企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原認定機構或者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取消其資格:
(壹)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倒賣網吧許可證,為非本企業投資或者控股的單位或者個人申領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
(3)壹年內累計五次或超過直營店總數65,438+00%受到文化行政部門罰款(含罰款)行政處罰的店鋪。
對被取消網吧連鎖企業資格的企業,文化主管部門2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或其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擔任主要職務的企業的認定申請。
第二十壹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對網吧連鎖企業認定和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部門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公益性互聯網站管理辦法和網吧連鎖企業享受的其他優惠政策由文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網吧連鎖企業證書由文化部統壹制定。
第二十四條各省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文化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文化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09年6月6日+10月6日+5月6日起施行。
《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體現了管理思路的創新。
日前,文化部印發了《關於印發〈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網吧連鎖企業的標準和範圍,加強了網吧連鎖企業管理和發展的制度建設,努力進壹步優化結構,規範網吧市場經營,為網吧行業規模化、連鎖化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
促進網吧行業連鎖發展的政策由來已久。從2003年開始,文化部大力推動網吧連鎖發展。2003年4月22日,發布了《關於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管理的通知》(石聞發[2003]15號)。時隔6年,與發[2003]15號相比,《辦法》的主要區別在於創新了網吧連鎖的標準,將網吧連鎖企業的管理由事前行政許可調整為事後行政確認,更加符合網吧連鎖經營發展的現實和自身規律。
文化部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借鑒和采納了其他行業促進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先後征求了網吧連鎖企業、相關法律專家和地方文化局的意見,起草、修訂和完善了《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概括起來,《辦法》的突出特點是“低起點、高標準、嚴要求”:
“低起點”是指降低網吧連鎖企業門檻,促進連鎖網吧快速發展。根據對當前網吧行業規模、效益、結構的認識,設定網吧連鎖企業的設立標準:直營店5家以上的網吧企業可以申請認定為“網吧連鎖企業”,便於秩序規範、管理良好的中小連鎖網吧擴大規模和品牌。直營店30家以上的網吧企業可申請認定為“全國網吧連鎖企業”,鼓勵資金雄厚、跨區域營銷網絡完善的大型集團和實體企業進入網吧行業,整合行業資源。
“高標準”是指構成網吧連鎖企業的門店必須是全資或控股的直營店,所有直營店必須有統壹的財務管理。為了證明網吧連鎖企業投資或控股直營店的真實性,申辦企業還需要提供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認證的企業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以杜絕假加盟、假連鎖,避免倒賣牌照。
“嚴要求”是指網吧連鎖企業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通過嚴格的審查和年審,倒賣網吧許可證且其下屬直營店壹年內被文化行政部門罰款(含罰款)三次以上的,取消其連鎖資格,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辦法》規定,已申請認定的網吧連鎖企業,可優先使用網吧總布局規劃指標進行直營店布局;可以兼並收購單體網吧,實現簡單的許可手續;可以為政府承擔部分公益性互聯網服務任務;合格後還可以享受後面介紹的其他優惠政策。
《網吧連鎖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出臺,為上述政策的實施和網吧連鎖企業的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標準。2009年3月28日,文化部、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關心下壹代工作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進壹步凈化網吧市場的通知》(石聞發〔2009〕9號),要求各地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門和工委大力凈化網吧市場,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其中,為嚴格審核準入,堅持嚴格控制總量、調整存量、優化結構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不得突破文化部批準的2008-2009年網吧發展總量布局規劃,不得擅自增加網吧總量, 且文化部批準的總布局規劃指標應全部用於網吧連鎖企業直營店布局。 在該文件實施過程中,對於“網吧連鎖企業”和“直營店”的定義、標準和內涵,需要有明確準確的具體政策加以規範,以利於各地文化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做好網吧準入審查工作。此外,文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研究出臺其他針對連鎖網吧的優惠扶持政策,《辦法》的出臺為此類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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