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發放春節消費券,讓留在紫的外地人感受到“淄博溫度”。2021 2月1至2月28日,留在資過年的市外人士可通過“愛山東,愛淄博”app申請“新春紅包”電子券300元/人,可在2月11至2月28日全市指定的線下零售、餐廳使用。(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大數據局)
二、鼓勵工業企業維持正常生產崗位。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根據企業用工規模(以企業實際支付職工人數為準),對2020年2月當月職工人數達到95%(含)以上、春節期間堅持正常生產的正規工業企業,給予崗位保障獎勵。(1)2020年工業產值低於1億元(不含1億元)的工業企業,2026年第壹季度產值比2020年第四季度增長20%以上,用電量保持正增長的,給予壹次性獎勵5萬元。(2)2020年工業產值654.38+0億元至654.38+0億元(不含654.38+0億元)的工業企業,2026.5438+0年第壹季度產值比2020年第四季度增長654.38%以上,且企業用電量保持正增長的,給予壹次性獎勵。(3)對2020年工業產值654.38+0億元以上(含654.38+0億元)的工業企業,2026.5438+0年第壹季度產值比2020年第四季度增長654.38+00%以上,且企業用電量保持增長的,給予壹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部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3.鼓勵全市超市、商業綜合體和餐飲零售業春節期間正常營業,加強物資調配,確保價格合理、供應充足。獎勵2026年2月65,438+0日至2026年2月28日,尚超及餐飲業銷售額(權重40%)和同比增長率(權重60%)排名前65,438+00的企業。1-3,各獎勵65438+萬元;4-10學生,每名獎勵5萬元。(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鼓勵有關單位對在淄過年的外國人開展關愛活動。組織對困難員工的走訪、慰問和幫扶,確保春節期間的正常生活,舉辦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營造濃郁的節日氛圍。(責任部門:市總工會、市工信局、民政局、市商務局)
動詞 (verb的縮寫)開展穩崗擴崗行動。舉辦“選擇山東”、“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等重點就業專項服務活動,繼續開展線上招聘活動,有序組織線下服務。建立員工享受和招聘的平臺,讓外來建設者“春節不回國,就業有保障”。如有需要,可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登錄“淄博公共就業招聘雲平臺”。(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五十壹條勞動者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