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如何考核餐飲業收入
稅務局通常是按照盈虧保本的方法來考核妳的收入,也就是先不考慮是否賺錢,而是經營過程中,每個月需要多少租金、多少水電費、多少人員工資以及 其他的各種費用,在不賺錢的情況下,妳需要多少營業收入才能將所有的費用開銷出去,那麽他們會在這個基礎上來給妳核定壹個營業收入額,按照這個收入額來交納營業稅以及其他各種附加稅種,同時按照這個營業收入額給妳發票,當然妳夠用的話,妳就可以不再另外申請購買發票;如果發票不夠用,另外再購買發票,那麽根據發票票面金額征收5%的營業稅,2-3%的所得稅(通常為2%)、營業稅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3%的教育費附加,這樣算下來,妳每購買1萬元票面金額的發票,至少要另外交納營業稅在內的各種稅費7.8%左右,也就是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