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操縱手段
拉擡股價→虛假申報→漲停堆單 2009年10月23日和10月27日9時33分,陳國生利用他人證券賬戶分別買入中捷股份761827股和297699股。2009年10月27日10時14分至11時04分,陳國生反復多次使用“拉擡股價、虛假申報”相結合的操作手法推高中捷股份股價,其先以比市場最後壹筆成交價高幾個價位的少量申報買入並成交,導致股價上漲;隨即掛出大量低於同期市場價幾個價位的買入申報,造成大單在低檔位買入的假象,推高股價,並迅速撤單。 在陳國生的操縱手法中,尤以漲停堆單的手法引人註意。2009年10月27日11時04分42秒,經過陳國生的壹系列操作,中捷股份漲停,接著陳國生在漲停價位已有大量未成交的買單委托下,仍以漲停價連續44筆申報單買入中捷股份4200萬股(占該時段市場漲停價位申報買入總量的47%),並都在買入後壹兩分鐘就撤單。 陳國生的整個短線操作,最終以高位出貨告終。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陳國生將其10月23日、10月27日買入的515萬余股中捷股份全部賣出,獲利萬元。 力合股份 此外,陳國生還以相同的手法,於2009年8月25日操縱力合股份。在當天的13時41分24秒至14時24分03秒期間,陳國生利用資金優勢,大量申報買入“力合股份”股票,並反復多次使用了“拉擡股價,虛假申報”相結合的操作手法,先以比市場最後壹筆成交價高幾個價位的少量申報買入並成交,導致股價上漲,隨即掛出大量低於同期市場價幾個價位的買入申報,委托主要集中在第3檔和第4檔的位置,造成大單在低檔位買入的假象,並在1分鐘之內迅速撤單,14時24分35秒,“力合股份”開始漲停。之後,陳國生在漲停價反復買入申報並撤單造成買盤洶湧的假象,而力合股份也封住漲停直至收盤。第二天,陳國生將前壹天買入的萬股全部套現,獲利萬元。 監管部門對陳國生的處理過程大約是壹到兩周的時間。雖然陳國生申辯稱,無故意操縱的主觀行為,盤中接到交易所相關警示和營業部教育後已主動撤單,並接受了交易所限制賬戶交易兩個月的處罰,但證監會仍最終認定其為操縱股價。最終,證監會沒收陳國生違法所得萬元,並處以等額的罰款。 股票操縱是證監會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