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得不錯,這裏面也許會有很多復雜的原因導致了這種結果,但我個人認為壹個人也只能傷害那些真心關心(她)人,那些不愛不關心他(她)的人,他(她)也不可能去傷害,那麽我們接下來要說的就是什麽原因導致了這種結果,傷害的人是不是不想接受被傷害人的真誠的關心和悉心的照顧,傷害的人是不是不願意被傷害人的愛護與幫助,被傷害人是不是真心希望傷害的人幸福呢?如果是,那麽就不存在被傷害這壹詞!因為被傷害人愛傷害人,希望傷害人快樂幸福,那麽傷害人現在不需要被傷害人的真誠的關心與愛護,傷害人覺得這樣自己更加開心和幸福,那不正是妳的願望嗎?如果不是,那麽被傷害人的目的還是有的,就是希望能有真誠關心下的結果!
因為問題涉及的人沒明確指出,所以用傷害人(去傷害真心關心妳的那個人)和被傷害人(真心關心的那個人)來表示!希望妳能得以想通愛與被愛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