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沈陽市黃金地段的“亞洲城”房產開發項目,土地證、預售許可證等“五證”全無,10余座大樓居然拔地而起,銷售金額上億元。讓人不解的是,這個項目違法運行長達1年多,多個政府職能部門都沒有作出處理,有的部門甚至以罰代管。從未批先建、無證銷售,到違規提高容積率,“亞洲城”項目到目前為止,只受到了沈陽市和皇姑區行政執法局象征性的罰款處理;所謂的“要求停止銷售”只是壹句空話。換句話說,如果不是樓盤不能按期交付,這個讓人匪夷所思的樓盤,還將繼續以裹挾壹切的氣勢“壹路歡歌壹路前行”。有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甚至是“鼓勵”,對開發商們來說,厘清相關關系,補齊各個關節的手續,不是易如反掌、手到擒來?
如此判斷絕非妄言。從報道中可知,開發商在樓盤開工之前便壹度考慮撤資,“但有關政府部門多次協調並要求盡快開工建設”。於是,“亞洲城”在沒有辦理任何建設手續的情況下,匆匆上馬。僅此壹點便可證明,正是因為有了地方政府的“承諾”、“支持”與“鼓勵”,才直接導致了“亞洲城”項目的違規建設與銷售;而正是因為有了地方政府與開發商之間這種的默契的配合,才導致“亞洲城”項目直到樓盤未能按期交付時,真相才浮出水面。
可以說,“亞洲城”項目“五證全無”仍熱賣的種種吊詭,是壹面鏡子,向我們展示的是某些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的 “默契”或者是對開發商的 “縱容”。壹方面,地方政府期盼這樣的“地王”頻現充實地方財政的“荷包”,更期望“地王”出現後能掀起銷售熱潮,以換取開發商的更多投資熱情。另壹方面,開發商也“心知肚明”地方政府的這種心理,在得到默許的情況下,所謂的辦證、審批等,只是手續補辦的問題;而且開發商也深知,即便“五證全無”的項目會遭遇購房者質疑、執法局調查等問題,但這所有這壹切,只要“公關”到位,都會有地方政府明裏、暗裏出面“擺平”。
在這種默契的配合下,捆綁在學區資源(教育資源)上的高房價,顯然已經成為“願者上鉤”的香餑餑:在剛性需求強烈的賣方市場環境裏,購房者即便能看出其中的“彎彎繞”所在,又能如何?與地方財政的“荷包”相比,與開發商“盆滿缽滿”的利潤相比,普通公眾在高房價之下年復壹年的嘶吼和抗議,註定顯得微不足道。而且,對不少地方來說,即便不會出現極端如“亞洲城”的“五證全無”項目,地方政府審視自身利益、開發商利益、普通公眾利益時“涇渭分明”的偏向,不是如出壹轍或者大同小異嗎?
“史上最嚴”的樓市調控出臺至今已百日有余。正如我們看到的那樣,不管是相關職能部門,還是壹些知名的開發商,強調的都是各級政府對政策的嚴格執行。但沈陽市“亞洲城”項目“五證全無”仍熱賣的種種吊詭告訴我們,“國十條”中強調的地方政府要“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等,具體到壹些地方政府那裏,根本沒有被嚴格執行。在此情況下,用嚴查和嚴懲糾偏壹些地方政府的消極作為甚至是不作為,也就顯得大有必要了。因為現在誰也不敢保證“五證全無”的背後,是不是“五毒俱全”?
面對沈陽市“亞洲城”項目“五證全無”仍熱賣這樣壹封舉報信,地方政府如何自查、上級部門如何介入,我們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