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可以為臺灣同胞提供新臺幣兌換人民幣的服務,無需提供臺胞證。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每人每年的兌換額度為等值5萬美元,且年度總額會根據國際收支狀況進行調整。在年度總額範圍內,只需憑有效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軍人或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護照,即可在銀行辦理兌換。
新臺幣硬幣面額有1圓、5圓、10圓、20圓、50圓,紙幣則有100圓、200圓、500圓、1000圓和2000圓,1圓等於10角或100分。若需退匯,境外個人可在兌換有效期(自兌換日起24個月)內,憑兌換水單和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具體限額視個人情況而定。
兌換時,請註意匯率實時變動,壹旦交易完成不可撤銷。部分貨幣可能在特定網點辦理,建議咨詢中國銀行的95566客服或櫃臺獲取詳細信息。以上信息來源於中國銀行官網、百度百科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和新臺幣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