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從10月份的2017 1到2月份的2019 12 31,R&D費用扣除比例從50%提高到75%。
擴展數據
外部R&D人員勞務費、試制產品檢驗費、專家咨詢費、高新R&D保險費以及與R&D直接相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等納入R&D費用扣除範圍,而原政策中的限制即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等。被要求專門用於R&D的活動被放寬了。
20117年10月,為進壹步落實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切實解決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前R&D費用加計扣除征收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以下簡稱2065438號公告)
百度百科-R&D費用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