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很多人結婚的時候,戶口的問題讓人費解。我們都知道,結婚的夫妻都會有自己的小家庭,所以壹般結婚後,兩個人都會去同壹個戶籍,通常是女方的戶口會遷到男方的戶口本上。以下是新婚姻法對婚姻登記的規定。
新婚姻法關於婚姻登記的規定1 1。關於註冊有什麽規定?
離婚和重新遷出戶口沒有直接關系。戶口不因雙方離婚而變更,雙方沒有直接的關系。公民遷移戶口完全是自願的,任何人和機構都無權強迫公民遷移戶口。
離婚後,戶口遷移主要涉及女方的戶口。但雙方離婚時,女方戶口不壹定要遷,仍可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戶口本上會加蓋“離婚”的公章,男方不得要求女方將戶口遷出,但夫妻有判決書或協議遷出或調解書的情況除外。
離婚後因再婚而變更戶口的,當然可以將戶口遷到再婚壹方的戶口所在地。壹般來說,對方需要有獨立的房產,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要求。當然,也要遵守當地的戶籍政策和規則。
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不以任何壹方婚前收入為依據,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等收入屬於同壹財產;壹般情況下,離婚要平均分配;除非壹方有重大過錯,比如外遇、家暴等。以房產為例,還要考慮房產的購買時間,登記在誰的名下,貸款的償還情況。
二、用以證明* * *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的離婚證據。
* * *同壹財產證據的範圍(如房產、存款、公司股份、股票、汽車、債權、住房公積金等。),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占有對方財產的證據。
《民法典》(2021,1,1實施)第壹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關於婚姻登記的規定。處理夫妻雙方登記問題的四種方法。
根據《民法典》(2021至1實施)的規定,本文提出了以下四種處理離婚夫妻戶口問題的方式,對於子女的戶口問題也給出了相應的解答。
1,原地不動
其實離婚和戶口沒有必然聯系,我國法律對離婚和戶口也沒有明確的規定。但為了避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糾紛,壹般建議把戶口遷走。
2.搬回原籍
無論夫妻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都需要憑法院的判決書和離婚證在戶口所在地辦理相關手續。只要原戶籍地同意,他們可以把戶口遷回原戶籍地。(也就是說,農村已婚婦女離婚後仍然可以搬回原籍,集體成員可以得到土地。)
3.再婚後搬走
經離婚另壹方同意,也可以在離婚時將戶口留在原地,再婚時直接遷入再婚壹方的戶口。如果短期內沒有再婚的打算,不推薦這種處理方式,避免可能的麻煩。
4.建立另壹個門戶
即離婚後,壹方既沒有將戶口留在原地,也沒有將戶口遷出該地。由於各地區規定不同,自行開戶的條件也不同。壹般來說,個人需要名下有壹套獨立的房產,且符合當地戶籍管理規定。
二、離婚後子女的‘戶口’有兩種處理方式。
1.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會跟著監護人走,也就是說誰得到撫養權誰就跟著孩子的戶口走。
2.如果子女已經達到18周歲,可以單獨開戶。需要本人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向相關部門申請。
第三,關於戶籍的法律規定
由於各地戶籍政策不同,對於離婚後雙方的戶籍沒有準確細致的規定。有關方面要根據自身情況和當地戶籍政策想辦法。
也就是說,原則上離婚後,登記戶口會有很多不便,當事人有權選擇分家或者遷出戶口。但這種權利不以個人意誌為轉移,必須符合遷入地的戶籍政策。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管轄範圍。
遷出前,由本人或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如果人民從農村遷到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和學校的入學證明。
或者城鎮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此外,公安機關作為戶籍管理機關,當事人有權直接到公安機關了解戶籍政策,公安機關有告知義務。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的規定,戶口登記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
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
通過閱讀以上內容,我們知道離婚會導致雙方沒有法律關系,雙方分居。離婚不僅要考慮財產分割,還要考慮雙方家庭等多種情況。所以雙方在戀愛的時候,要考慮清楚這個人是否值得自己付出壹切去結婚。
新婚姻法規定了婚姻戶口。3婚姻戶口遷入政策是怎樣的?
壹、婚後遷戶口的手續
婚後遷戶口(夫妻戶口在同壹省不同市)
1.憑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變更為“已婚”,並開具“戶籍證明”;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部分地區需提供計生辦《婚育證明》);
3.審核通過後可以網上遷入,也可以持《居住證》到女方派出所將戶口遷回。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是婚後遷入戶籍(夫妻戶口在不同省份)
1.憑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變更為“已婚”,並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和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部分地區需提供計生辦《婚育證明》);
3.審核通過後,持《居住證》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具《居住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籍證明,到男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三、婚後遷入戶籍:遷入本市戶籍。
持下列證明到戶口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當地戶籍遷移證明;
2.遷入戶的戶口簿;
3.新入戶須有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證明或房屋產權證;
4.移民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提交近期壹寸銅版紙黑白大頭照兩張;凡年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提交照片;
5.因結婚遷入的,須持有結婚證和計劃生育證;
6.農業人口遷入農村的,應當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如果妳搬進非直系親屬的房間,妳應該在遷入戶口之前向當地派出所申請許可。
四、婚後戶口遷入條件
夫妻雙方在兩地(不同市縣)居住或者壹方為農業戶口,壹方為非農業戶口的,可以申請夫妻壹方投靠入戶。
婚後遷入戶口所需證明材料:
1,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申請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或相關下崗證明(指非農業人口)。
動詞 (verb的縮寫)戶籍遷移
我國戶籍制度實行常住地戶口登記是原則。公民常住戶口變更後,應當將戶口遷入現居住地,即遷移戶籍。中國的戶口遷移政策覆蓋了廣泛的群體,包括幹部、工人及其家屬、學生、士兵及其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