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任務
(1)加強個人誠信教育。
1.大力弘揚廉政文化。把誠信文化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普及信用知識,落實公民誠信準則,把誠信教育貫穿於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的全過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失信者憂”的社會氛圍。(市委宣傳部、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 65438+2月底前完成)
2.廣泛開展誠信宣傳。結合春節、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勞動節、兒童節、網絡誠信宣傳日、全國信用記錄關愛日、誠信宣傳月、國慶節、國家憲法日、知識產權宣傳周以及重大活動和法定節假日,深入開展誠信宣傳活動,重點加強青少年誠信宣傳教育,重點在青少年中宣傳誠信理念、信用政策法規、信用知識和典型案例。將中國傳統廉政文化與時代價值觀相融合,制作壹系列題材多樣、表達生動活潑的廉政文學作品和公益廣告,拍攝貼近公眾生活、群眾喜聞樂見的電影,豐富廉政宣傳載體,借助互聯網等新媒體宣傳模式,提高廉政宣傳水平。(市委宣傳部、團市委、市市場監管委、市委新聞辦、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商務委、市司法局等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繼續前進)
3.積極推廣誠信模式。大力發掘和宣傳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評選出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範、信用狀況良好的優秀誌願者等誠信典型,讓全社會樹立榜樣、有的放矢。組織“信用天津”網站和各區、各部門門戶網站開設網絡誠信專欄,宣傳推廣各類誠信模範和事跡。推出壹批以網絡誠信為主題的優質文化作品,加強網絡失信案件警示教育。進壹步完善聯合獎懲典型案例通報機制,選擇具有代表性、示範性的典型案例在信用中國、信用天津網站進行公示,並定期更新。(市委宣傳部、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市委網信辦等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 65438+2月底前完成)
4.全面加強校園誠信教育。在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學中增加誠信教育的內容。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設信用管理相關專業和社會信用相關課程。舉辦高校誠信知識競賽。依托學籍管理系統,采集學生在校期間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健全18以上成人學生信用檔案,促進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畢業、評優、獎學金發放、評比、推薦過程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對考試作弊、學術造假、不履行助學貸款還款承諾、偽造就業材料等不誠信行為進行教育,並依據法律法規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市教委負責;繼續前進)
5.廣泛開展信用教育和培訓。加強信貸從業人員培訓,豐富信貸知識,提高信貸管理水平。推動各類社會組織和企業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組織社會組織在登記和變更信息時填寫社會組織自律承諾書,開展信用知識培訓活動,培育企業信用文化。組織編寫信用知識讀物和故事畫冊,向政府部門、市場主體、學校和社會公眾發放,普及信用知識。(市發改委、民政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繼續前進)
(2)加快個人信用記錄建設。
1.推動完善個人實名登記制度。按照國家統壹部署,推進以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為基礎的公民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加強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更新,推進居民身份證指紋信息登記工作,實現公民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規範身份證件使用,強化個人身份基礎信息享有。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對登記居民公民身份號碼的監管,確保個人身份信息的唯壹性。依法依規確定實名登記制度實施範圍,以交通運輸、危險品流通、互聯網、郵政投遞、電信、金融賬戶、就業和社會保障為重點,全面推行實名登記制度,為準確采集個人信用信息記錄和聯合獎懲奠定基礎。(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委新聞辦、市交通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繼續前進)
2.在關鍵領域建立個人誠信記錄。按照國家統壹部署,以食品藥品、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生物安全、產品質量、稅收繳納、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工程建設、金融服務、知識產權、司法訴訟、電子商務、誌願服務等為重點,以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律師、教師、醫生、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建築師、會計審計師、房地產中介、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遊、專利代理人等職業群體為主要對象,各有關部門要明確本系統、本領域重點群體的誠信記錄。規範信用信息采集、審核、錄入、更新、歸檔、修復等流程,建立健全相關人員信用檔案,指定專人負責信用信息采集和報送,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實現信息動態更新,及時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系統,實現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支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征信機構依法開展重點領域個人信用信息采集和服務。鼓勵行業協會等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會員信用檔案,並將相關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系統。(市市場監管委、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地稅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建委、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市知識產權局、市司法局、市網信辦、市發改委、市商務委、民政局、團市委、市公務員局、市教委、市旅遊局、市國土房管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繼續前進)
(3)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
1.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個人信息記錄、采集、交換、使用和安全等制度,明確各環節個人信息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數據庫安全保護,防止信息泄露。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征信機構的監管,確保個人征信業務合規,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按照國家統壹部署,建立征信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和違規經營“黑名單”制度。(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2017 65438+2月底前完成)
2.加強隱私保護。未經法律法規授權,不得采集個人信用信息。加大對泄露、篡改、毀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的查處力度。重點監控金融機構、征信機構、互聯網公司、大數據公司和移動應用開發企業,規範其個人信息收集、提供和使用。(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委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繼續前進)
3.建立信用修復機制。落實數據報送主體責任,按照“誰發現誰處理”的原則,開展個人信用信息更正、修復、異議處理和行政復議工作。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公開的信用信息不準確的,可以向征集信用信息的市行政機關申訴,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關於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的有關要求,明確各類公共信用信息的展示時限,超過時限的公共信用信息不再展示。暢通信用修復渠道,豐富信用修復方式,運用教育培訓、加強引導等手段,鼓勵失信個人通過事後自願履行、申請延期、自主解釋等方式減少失信損失。,通過及時履約、誌願服務、慈善捐贈等方式修復信用,重塑誠信形象。(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 65438+2月底前完成)
(4)規範和推廣個人信用信息的使用。
1.促進個人信用信息的享受。制定全市統壹的個人信用信息目錄、分類標準和* * *共享交換規範,各責任部門按照目錄要求將記錄的個人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系統。依托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系統,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實現個人公共信用信息電子化存儲。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系統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我市個人信用信息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互聯互通互查機制。(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 65438+2月底前完成)
2.積極開展個人征信服務。依法依規及時向社會提供個人信用信息授權查詢服務。探索構建基於個人信用信息的分類管理和誠信積分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關聯,依法為個人征信機構提供服務。(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2018 65438+2月底前完成)
(五)完善個人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
1.為信用優秀的個人提供更多的服務便利。對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認定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範、優秀誌願者、行業協會商會推薦的誠信會員、新聞媒體挖掘的誠信主體等建立優秀信用記錄。優先建立以優秀青年誌願者為主體的守信青年“紅名單”。各區各部門要創新守信激勵措施,對教育服務與管理、就業創業服務、社會保障服務、融資租賃服務、文化生活服務、優樹評先等領域信用記錄優良的守信個人給予正向激勵,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根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政審批部門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可以對信用記錄優良的個人和連續三年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采取相關便民服務措施。鼓勵社會機構依法使用征信產品,對信用記錄優秀的個人給予優惠和便利,讓守信者在市場中獲得更多機會和利益。(各區人民政府、團市委、市教委、市發改委、市審批辦、民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 65438+2月底前完成)
2.對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加強對個人失信行為的認定、分級和分類監管。對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公平市場競爭秩序和正常社會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依法依規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將惡意逃廢債務、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網絡詐騙、交通違法、不依法誠信納稅等嚴重失信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托信用信息享受交易所制度,依據法律法規采取行政約束和懲戒措施。鼓勵將個人征信機構采集的個人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嚴重失信記錄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系統,作為實施信用懲戒措施的參考。推動落實《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管、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依托天津聯合監管系統開展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市發改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委新聞辦、市市場監管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地稅局、市高院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 65438+2月底前完成)
3.促進市場和社會約束懲罰機制的形成。建立健全個人嚴重失信信息披露、曝光和報告制度。依托各區、各部門門戶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各區、各部門掌握的個人嚴重失信信息,並及時推送至信用天津網站集中公示。鼓勵市場主體對嚴重失信個人采取差異化服務。支持征信機構收集個人嚴重失信信息,並納入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
法律依據:
第壹條《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的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大力弘揚廉潔文化, 加快個人誠信記錄建設,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完善守信激勵和懲戒機制,讓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讓誠信成為全社會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