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也稱永久居民,除不能參加政治選舉外,享有與加拿大公民基本同等的權利。其中包括:
(1)進入、居留或離開加拿大的權利;
(2)自由選擇職業及居住地的權利;
(3)受少數民族語言教育的權利,即使壹個人的母語即非英語又非法語;
(4)優先申請某些形式的資助,如政府補助、助學金和獎學金的權利;
(5)免費中小學教育,免費職業培訓、社會保險福利等。
2.移民後的優勢
持有加拿大移民簽證,意味著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其優越性有以下方面:
(1)壹般而論,持移民簽證在加拿大正式登陸後,所持簽證即終生有效。而其他簽證如學生簽證、探親簽證、工作簽證等均為臨時簽證,壹旦期滿未獲延期即必須離境。
(2)持加拿大移民簽證者申請到其他國家學習、旅遊容易獲準。
申請去往美國可以獲得五至十年有效的簽證,供多次往返,出入邊境只需出示證件,海關不作記錄。
(3)永久居民可受雇於任何公司(某些關系國家機密的職位除外)。
(4)自由往來於中加兩國,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3.移民加拿大可享受的社會福利待遇
加拿大擁有非常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和充分體現公平合理原則的教育制度。但這些只是“概況”,有許多實際的細節,只有身臨其境,細細琢磨才明了個中道理。比如說人人關心的醫療、失業、養老保障和教育制度。
先說醫療保障。許多人被告知,成為加拿大移民落地後就可以申請政府醫療保險,此保險在移民落地三個月後生效,看病不用花錢。實際情況是,由各省所提供的公***醫療保險,只包括各項醫療服務,診費和住院費,以下項目則是完全自費的:藥費,為就業和買保險為目的進行的身體檢查,電話咨詢,整容手術,假肢,針炙和例行牙科治理(牙醫費用是非常非常的貴)。同時,每個落地移民在獲取醫療保險資格後必須按月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有部分省免費)才能享受這壹保障。
再說失業保險。許多新移民有壹種錯覺,覺得到了加拿大不用幹活也有錢拿,因為有失業保險。如果這不是幻想至少是壹種錯覺,要領取失業保險也要有若幹條件限制。首先是要累計工作900 小時以上,才有資格申請,其次領取時間為幾個月至壹年不等,每月發放的數目也有上限,壹般為受雇時工資的50 % 左右, 最高每月不能超過500 加元左右。所以對新移民來說,恰恰是在初抵加國最需要保障的頭半年內拿不到失業保險,原因很簡單,找不到工作就沒有累計工作時數,也就沒有申請資格。
許多新移民聽說在65 歲以後可以定期領取養老保險金。但是,這壹切的先決條件是,妳在擁有壹份工作後按期繳納政府養老保險費用,並且從年輕時開始進行註冊退休儲蓄計劃,即每月從工資中劃出若幹存入固定戶口進行投資,待退休後再逐月動用這筆錢,否則到年老時僅靠政府發放的養老金是不夠用的。
有壹部分人移民的動機是為了給孩子壹個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並且避開國內越來越激烈的競爭。在加拿大只要年滿5 歲,都可以選擇居住區內的公立學校入讀,從5 歲開始的幼兒園到十七八歲畢業的高中,所有費用全免。如果妳需要為孩子儲存上大學的費用,只要每年存入銀行固定戶口2 000 加幣,政府每年就貼補妳400 加幣直到孩子17 歲。當然這筆錢必須完全用在孩子上大學上。鑒於諸多優越條件,為孩子移民加拿大不無道理。但是,如果有5 歲以下的兒童隨父母移民,則家長必須考慮在三四年以內有壹方全職照顧孩子,當然也可以送早九晚五的幼兒托送中心,但每月費用會在600 加幣以上,新移民家庭未必能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