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隨機、壹公開監管意義有:
壹是雙隨機、壹公開監管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
二是雙隨機、壹公開監管是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方式。
三是雙隨機、壹公開監管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保障。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 二、大力推廣隨機抽查監管
(壹)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壹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要大力推廣隨機抽查,不斷提高隨機抽查在檢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要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