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東邊墻的修築遼東邊墻,又稱遼東鎮長城,屬於明代萬裏長城的東段,它西起鐵場堡吾名口臺(今綏中縣李家鄉荊條溝村西),與薊鎮長城相接,東至鴨綠江畔的江沿臺堡邦山臺(寬甸縣虎山鄉虎山南麓),全長壹千多公裏。修築邊墻的目的,在於劃定漢、蒙、女真等民族的主要居住區域,防止蒙古、女真等部對遼東腹地的騷擾。
《全遼誌》載明遼東邊墻圖
根據修築年代、區域及防禦對象的不同,傳統上以開原為分界點,將整個遼東邊墻分為東西兩大段。西段邊墻修築較早,正統年間已基本建成,嘉靖、萬歷年間續有修繕。主要用於防禦兀良哈、韃靼、察哈爾等蒙古部落。東段邊墻大部分修築於天順、成化年間,主要用於防禦建州、海西等女真部落。整個遼東邊墻走向呈M形,向南凹進部分出現於西段的遼河套地區。邊墻自山海關起,東北走,抵廣寧後,不是繼續東北走向開原,而是陡然南下,沿遼河中下遊的西部地區凹進,至三岔河過遼河以後,又大體沿遼河東岸逶迤北上,以達開原。邊墻如此彎曲,就把整個遼河套地區棄置於邊墻之外。為什麽當年要采取這種走向?有幾種不同的解釋。但人們很快發現,邊墻將遼河套地區大片膏腴之地讓出,不僅不利開墾,而且延長了邊墻長度,增加了工程量和守軍。因此,以後不斷有人提出建議,“展築邊墻,起廣寧棋盤山,直抵開原平頂山,積分守八百裏之兵,聚守三百裏之地”。但此議始終未能實現。
遼中縣茨榆坨三臺子明邊墻遺跡
明代旋風銅炮(於洪區翟家出土)
正因為遼西邊墻在遼河套向內凹曲,因此,邊墻就從沈陽西側自南至北通過。大體走向是:由遼陽市小北河橫跨渾河,進入遼中縣的肖寨門,經茨榆坨、四方臺,然後進入沈陽市於洪區彰驛站,再向北經大潘、沙嶺、三臺子、馬三家子、石佛寺,然後入鐵嶺境內,全長約八十九華裏。沈陽境內的邊墻主要是土築,在遼中縣(今遼中區)茨榆坨還可以看到保存較好的壹段邊墻遺址。
為了加強長城的防禦、管理及維修,明朝把整個萬裏長城劃分為九個防禦區,分兵駐守,稱為九邊或九鎮,每鎮設有總兵領轄。遼東鎮是九邊首鎮,管轄整個遼東邊墻,全鎮沿邊有官軍九萬五千三百六十九名(嘉靖年數)。每鎮都是壹個龐大的防禦體系,鎮城下有路城,路城下有衛城,衛城下有所城,所城下有堡城,堡城下有臺空。總兵為遼東都司的最高軍事首腦,駐鎮廣寧(今遼寧北鎮)。“壹應軍機之事” 均須與鎮守太監、巡撫商議,為此,正統年間在廣寧城鼓樓西修建了三人“聽政之堂”——鎮東堂。因總兵偏居西部,天順六年(1462年),又於遼陽設分守參將,後改稱分守遼陽副總兵,“統領在城定遼左、右、中、前、後、東寧並海、蓋、沈陽***九衛,叆陽等城堡四十四處”。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在沈陽設遊擊壹員,受遼陽副總兵節制;隆慶元年(1567年) 長營堡歸屬沈陽管理,沈陽遊擊改駐平虜堡。嘉靖年間,又於軍事要沖設“獨守壹堡壹城之守備”,沈陽、蒲河等城皆設守備。由於遼東地區軍情逐漸緊迫,壹些非軍職官員也“改擬責任,畫地綜理”,兼負壹定軍事職責。分守東寧道“帶管海州、遼陽、沈陽、撫順、叆陽各城堡邊備”。
綏中境內保存的明長城敵臺
沈陽中衛的兵力配置據《全遼誌·邊防誌》記載,沈陽中衛城及所轄堡、墩臺、障塞***有守邊官軍二千壹百零三員名,其兵力配備如下:
本城(沈陽城) 官軍九百壹十七員名;邊臺三十壹座,瞭守官軍壹百五十五員名:
靜遠堡(今沈陽市於洪區馬三家子鄉靜安堡) 官軍三百四十壹員名,堡東地勢平坦,臨境陳寧堡可按伏,沿邊原無通賊道路。境內有遠寧小墩、遠虜小墩、遠腹小臺、遠安小臺、靜長小臺、靜久小墩臺、靜遠小臺、靜江小臺、遠得大墩、遠威小臺、遠夷小臺、殷孫兒臺、鮑家臺、鈕三宮臺。
平虜堡(今沈陽市於洪區平羅) 官軍二百七十員名,本堡地勢平坦,臨境上蒲河屯可按伏,林靜大臺空通賊道路,沈陽城兵馬可為策應。靜寧大臺、林外小臺、林遠小臺、林靜小臺、靜立小臺。
法庫十家荒地烽火臺遺址
上榆林堡(今沈陽市於洪區解放鄉上榆林) 官軍三百九十九員名,新立倒塔兒空堡可屯兵,上羅榆樹臺空通賊道路,沈陽城兵馬可為策應。境內有上上臺、上羅臺、上永臺、上安臺、上寧臺、榆樹臺、榆林臺、榆黑臺、榆茂臺、榆盛臺、林內臺、林外臺。腹裏接火臺五座,瞭守官軍二十員名。
障塞(邊墻) 沈陽迤西自靜遠堡接遼陽長營堡界起,北至上榆林,接十方寺界止。土墻壹道,長九千七百五十二丈。
上面所說的三十壹座邊臺,是指修建在長城墻體上的高臺,每隔五六十米至二三百米就有壹座,它突出於墻外,“令邊軍哨守”。這種高臺又分為墻臺和敵臺兩種。墻臺又稱城臺、墩臺。它突出於城墻之外,高出城墻約二米,上小下大,略似馬臉,所以又稱馬面。墻臺的外側和左右兩側砌有垛口,有的上面建有房屋稱為鋪房,使“兵夫得以安身,火器得蔽風雨”。敵臺又叫敵樓、空心臺等,二至三層不等。
第壹層是用磚砌成高出於城墻的實心臺,在其上建空心樓壹層或二層,中間砌壹大磚券,周圍砌以小磚券為走廊,四面開有箭窗,可以射箭、放銃炮,中間建有供守衛士兵住的小房間。樓上砌成平臺,中間建鋪房二間,為瞭守官軍的住室和火器存放的地方。
上面所說的五座“腹裏接火臺”,就是人們常說的烽火臺,亦稱煙墩、烽堠、狼煙臺。烽火臺壹般修築於長城內外的山頂等高處,用以傳遞軍情的壹系列臺子。烽火臺用土石或磚堆砌,平面呈圓形或方形,臺與臺之間相距壹兩千米,臺上“廣積稈草,晝夜輪流看望,遇有警急,晝則舉煙,夜則舉火,接遞通報”。即遠處的臺子發現敵情,立即點舉烽煙,臨臺見後亦立即舉烽煙,壹臺傳壹臺,軍情很快就傳達開來。腹裏烽火臺,是在邊墻之內,向衛、所傳遞軍情的烽火臺。
明代在燃放烽煙時還要鳴炮。明成化二年(1466年) 規定:“若見壹二人至百余人,舉放壹烽壹炮;五百人,二烽二炮;千人以上,三烽三炮;五千人以上,四烽四炮;萬人以上,五烽五炮。”邊墻、邊臺(城臺和空心臺) 和烽火臺,三者配合起來,組成壹套完整的古代軍事防禦體系。
另外,還有壹種路臺,又稱路口空。“所謂路臺者,高三丈五尺,周圍四十丈,體圓,以大磚為之,上置鋪樓垛口,每臺設守軍五名,專納行旅、居民之遇敵者也。”(楊賓《柳邊紀略》) 這種路臺始建於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自山海關至開原,每五裏設臺壹座。以後又有所增加。每臺備黃旗壹面,發現敵情,以旗示行人進臺躲避。據《全遼誌》記載,沈陽衛地方有路臺三座,即殷孫兒臺、鮑家臺、鈕三官臺;蒲河地方有路臺五座:古城臺、黃隆孫臺、北煙臺、北界臺、王延壽小臺。
明代銅碗口銃(沈陽地區出土)
明代遼東鎮有二十五衛、壹百二十七千戶所,但獨立屯兵的千戶所城只有十座,今天沈陽市境內的蒲河千戶所(今沈陽城北新區蒲河城),就是壹座獨立屯兵的所城,轄內有官軍壹千二百八十三名、堡壹:十方寺堡(今沈陽城北新區石佛寺),邊臺十四座、腹裏接火臺八座、障塞(土墻) 長五千四百丈。另外,當年歸遼陽城所轄,今在沈陽境內的邊堡,還有長勝堡城(今遼中茨榆坨鄉中學附近)、長勇堡城(今沈陽市於洪區彰驛站)、長營堡城(今沈陽市於洪區沙嶺鄉沙嶺村,1567年歸屬沈陽管理)、武靖營堡城(今沈陽市蘇家屯區八壹鄉武靖營)、奉集堡城(沈陽市蘇家屯區陳相鄉奉集堡村)。
明太祖朱元璋時,即令全國各都司、衛所設置軍器局,制造兵器。據《全遼誌》所載,嘉靖年間,沈陽中衛每年制造軍器、火器數額如下:
軍器:頓項盔壹百六十頂、甲壹百六十副、腰刀壹百六十把、弓連弦八十張、箭四千八百支、撒袋八十副;火器:二將軍(炮) 壹、佛郎機(炮) 二十四、神炮七十四、銅銃二百八十三、神槍五十五。
明代初年,遼東糧食匱乏,各衛所“俱令屯田自食”。軍屯所需要的耕牛、農具和種糧的來源,大都是由政府提供。以後,各地守邊軍也都是戍守與屯田相結合,三分守邊,七分屯種,也有二八、四六、壹九、五五等例,視其田地肥瘠、地方沖緩而定。又有少壯者守邊,老弱者屯田,或專門冬季操練,夏季屯種。明代後期,邊情日急,在屯戍比例上,是守邊者越來越多,占十分之七或八,屯種者越來越少,僅占十分之二或三。軍戶的生活愈加困難,逃亡的越來越多。
遼東都司在各地的屯田,是以屯為基本單位,屯上是堡,以後,屯和堡就演變成村莊的名稱。現在,遼寧各地以屯或堡為地名者,多來源於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