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出現了“廉而不勤”和“廉而不為”兩種不良習氣。八項規定就像給幹部戴上了“緊箍咒”,作用巨大、效果明顯、十分靈驗,盡管廣大幹部職工正逐漸養成落實八項規定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但隨之而來,個別地方少數人身上也出現了“廉而不勤”、“廉而不為”的不良習氣。
比如,管理幹部的制度多了、實了、嚴了,少部分幹部就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不拿不占也不幹”的懶政怠政思想,總以工作不好幹、有風險、規矩多為借口不主動作為,特別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等方面怕擔風險、不想作為,導致錯失良機、影響發展。
再如,津補貼規範了,壹些幹部覺得收入少了,產生了“官不聊生、為官不易”的消極情緒,工作熱情減退、投入精力減弱,得過且過,滿足現狀,不思進取,不願擔當,出現了“在崗不在位、在位不履職、履職不盡責”應付式幹工作的傾向。
二是出現了“變通執行”和“被動執行”兩種不良傾向。八項規定出臺後,經歷了壹個由不習慣到習慣、由不積極到積極、由不適應到適應的艱難過程,從目前情況看絕大多數幹部職工都能堅定執行、精準執行,但也存在壹些以“對策”對“政策”,以“變身”對“變化”的不良行為。
如公務接待方面,在接待場所上搞“大挪移”,或從大酒店轉移到農家樂,或從私人會所轉移到幹部職工家中;在接待費用上用“隱身術”,或采取分開發票、變通入賬的方式報銷,或轉嫁由企業買單;在接待方式上“玩變臉”,將內部接待場所貼上廉政竈的標簽,私自提高廉政竈標準。
又如辦公用房清理方面,通過虛設人員崗位、增加辦公桌子等辦法在使用面積上搞變通;通過加掛牌子、設置“隔斷”等辦法在辦公用途上搞變通。
同時,還存在被動執行傾向,落實八項規定並非出於自覺自願,而是怕群眾監督、怕媒體曝光、怕紀委追責、怕上級檢查,只要有人查、有人管,就老老實實、規規矩矩、謹謹慎慎;只要沒人查、沒人管,就思想上松懈、話語上放肆、行動上失控,存在著“犟牛拉犁——鞭子打上身了才照溝走”的被動執行的問題。
三是出現了“不以為然”和“等待觀望”兩種不良思潮。八項規定作為約束規範幹部行為的鐵律,剛柔相濟,新舊相依,有些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限制性規定,致使壹些幹部對規定以為是老生常談而不以為然,誤認為八項規定管官不管民、管上不管下、管大不管小、管近不管遠、管朝不管夕、管公不管私,甚至受慣性思維的影響,認為落實八項規定只不過是走過場、刮陣風、嚇唬人、做樣子,對八項規定長期堅持、持續執行缺乏信心,存在觀風向定事、看變化做人的問題,幻想著重過那種擺闊比奢、大手大腳、高高在上的腐朽生活方式,最近曝光的公款消費回潮、公車私用反彈等問題足以說明這種不良思潮。
還有部分幹部對八項規定不以為然,缺乏敬畏感和自律感,把落實八項規定與加快發展對立起來,認為只要為了發展,接待標準高壹點、迎送遠壹點都是小事,導致出現超標準接待、高接遠送、贈送土特產等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同時,還有壹些幹部擺脫不了人情社會的束縛,公款不讓花了,但私人請客大操大辦,無形中助長了不良社會風氣。
四是出現了“僵化落實”和“選擇落實”兩種不良作風。八項規定旨在規範幹部行為、轉變幹部作風、重塑幹部形象,盡管條款不多、篇幅不長,但是內涵豐富、信息量大,易記、易懂、易做,於是就出現了機械照搬、僵化照抄、選擇落實等作風。
比如,八項規定要求“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而有些地方就斷章取義,會議時間壹味求短,省去了本應會議討論的環節,造成會議作出的決議意見統壹不了思想、形成不了***識,落實會議精神意見大、分歧大、阻力大;又如,對八項規定照抄照搬,不制定符合八項規定要求的配套政策,缺乏細化、實化、本地化、具體化的辦法和措施,致使像公務接待、改進會風等方面的約束性條款,由於缺乏具體標準導致落實時留有較大的自由發揮空間。
再如,壹些單位在執行這些制度時卻跑偏走題念錯經,在諸如執行年休假應休未休補償政策時,以八項規定為擋箭牌,拒不發放或克扣發放,致使幹部職工利益受到損害;還如,有的單位在執行八項規定及省市相應配套制度時,做加法、搞減法,凡有利可圖的、有好處可得的變著法子執行,凡給個人帶不來實惠、顯擺不了形象的找著理由推、躲、拖、頂,特別是在辦公用房、公務車輛、接待標準等方面多半取上限而不取下限。
五是出現了“監督乏力”和“躲避監督”兩種不良行為。能不能執行好八項規定,他律是外因,自律是內因,外因是強制的、輔助性的,內因是主動的、決定性的,只有二者有機結合、良性互動,才能確保“鐵八條”落到實處。
從目前我們所處的階段來看,完全依賴自律落實“鐵八條”尚缺乏道德基礎和社會條件,仍需借助監督的他律來助推落實。然而,在現實中卻出現了壹種監督有時“軟綿綿”和被監督不時“躲貓貓”的不良行為。盡管當下監督的方式很多,但是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還是最具殺傷力的監督,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又面臨著工作要求嚴、執紀任務重、進入門檻高、整體人手少、工作人員流動慢、隊伍結構老化、裝備相對落後等多重現實困難,限制了監督職能的完全發揮,加之被監督對象故意躲避監督,甚至為監督設置障礙,導致督促落實的效果不夠理想。
比如,對八項規定執行情況的明察暗訪盡管已成常態,但是紀檢監察機關工作力量有限,多半在節假日開展壹些檢查巡查,而日常隨機性明察暗訪做得不夠,真正難以發現和糾正問題;再如,從近期各地通報的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絕大多數只給予黨政紀處分,處罰較輕,威懾不夠;還如,對於紀檢監督機關開展的監督檢查,壹些單位總是采取掩蓋、躲避的辦法應對,單位內部串通壹起相互打掩護,導致監督檢查看不到真實情況。
擴展資料
八項規定其主要內容是: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壹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壹律不發。
(4)要規範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壹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壹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誌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壹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壹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