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沙漠暴走可以理解,但是強制參加是什麽鬼,是想搞物理開除還是職場大逃殺?沙漠裏白天曬成狗晚上凍成狗,回來還要被紫外線扒層皮,不是人人都有“洗滌心靈”需求的,地點改成三亞多好,誰不想找個地方歇歇呢。
有些團建是因為領導是徒步愛好者,自己想玩就讓壹群人陪著,反正到時候領導走累了就坐車去終點水療了,員工只能默默走路,正常天氣妳讓普通人幾天走118公裏就算了,沙漠走118公裏真挺累的,不就混口飯吃,至於嗎?必須要參加的話,遇到個拎不清自己身體的,還真的有危險,體質差點兒的說倒就倒了,等從坑裏撈上來就不知道啥情況了。未來生命通過考古發現:人類會把超過三十歲的弱者帶到沙漠徒步行走,只有幸存者有活著的資格。
如果說這是想借著團建搞什麽“狼性文化”的,那可就更是糟粕了,這套打雞血的團建培訓模式和邪教也差不多了,他們所謂的“狼性”就是餓著,無非就是要妳多加班少要錢。要我說,真正的狼性是讓李某宏、張某鳴、黃某錚、馬某雲落水了,只扔壹個救生圈,這才能知道什麽是狼性。
這個比賽的核心就是壹群商學院的企業家們,跑到戈壁沙漠上,用個3,4天的時間徒步個100多公裏,然後大家就升華了。最初這個比賽還是更多的是為了自我挑戰和突破不可能,後來就開始變味了,搞成競技大賽了。
我不確定題主的公司是正版的這個比賽,還是其他什麽機構模仿的。正版比賽不會像其他題主說的那麽誇張,生命危險什麽的不至於,也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我認識不少參賽的同誌們,有能走完的也有半路退賽的。比賽本身都沒啥,就當去搞荒野穿越旅遊了。如果是盜版的話就要留個心眼,看他們的後勤保障措施做得怎麽樣了,不過壹般出來幹這個的都還行,要不出點事對應的機構肯定就黃了,犯不上冒這麽大風險出來搞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