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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嶽律師介紹。

見月律師(1601-1679),即釋體,字見月,明代高僧,包華法家第二代,即中興法家第壹代。俗姓徐,名,祖籍雲南楚雄句容。他的祖先在雲南參軍,因世襲指揮權而以楚雄為家。14歲父母雙亡。我去過金沙江、典韋和其他地方。因為對赤松的羨慕,我出家了,後來成了佛教徒。32歲畢業於寶鴻山法師,法名念。明朝崇禎九年(1636),到鎮江鎮海寺。第二年受三昧足戒,隨後開始用三昧讀法書集,受到各方高度重視。38歲入金陵寶華山,升大牢,教眾戒。“座位上千人,我不能不佩服”(《中國佛教史》)。清順治二年(1645),三昧駕崩,以衣缽傳授讀書之道,繼承法座,主持寶華山三十余年。康熙十八年(1679),正月二十二日辭世,享年79歲。作品有《傳戒》、《大乘玄壹》、《皮尼止會》、《皮尼續集》等十部傳世之書。其中,傳戒仍然是中國傳教的藍本。他的口述自傳《滿眼的夢》最為著名,影響深遠,至今仍在傳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