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身份的存在,是指企業依法存在並持續正常經營。也稱為開放、正常、註冊。
(2)經營狀況是指企業正常投產,新企業包括部分投產或試運行。
各省可能會有細微差別:壹般在商,正常,經營,在商註冊,有效,在商註冊也就是在商的意思。
(三)營業狀態被撤銷;不註銷是指吊銷企業營業執照是工商局對違法企業的行政處罰。
企業被吊銷許可證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後,企業法人消滅。
(4)企業法人資格的註銷,是指企業不復存在,失去法人資格。
(5)歇業是指企業登記機關發生變更,遷出壹個主管機關。
(6)遷入營業狀態是指企業登記機關變更,遷入主管機關。
(七)停業,是指企業因某種原因,在期末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待條件發生變化後恢復生產。
(八)企業清算,是指企業因破產、撤銷等原因解散並終止營業後,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的壹種經濟活動。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四條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平等市場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行業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