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版稅計算方法:圖書單價×圖書印數×版次稅率。
版本稅制度是國際出版業對作品使用費的壹種通用支付方式,近年來在我國也逐步推行。特別是在中外合作出版方面,版稅制是最主要的支付方式。提成率壹般在6%-10%之間。實行版稅制度,將智力創造與市場對接,引入競爭機制,可以促進智力創造的優勝劣汰。而且版權稅制的計算更加科學合理,簡單靈活,受貨幣波動影響較小,也有利於版權對外貿易的發展。
從立法上看,我國涉及版稅制度的最高級別法規是國務院部門規章,由國家版權局制定。主要包括《發表文學作品付酬規定》(4月5日發布,1999);《合法錄音許可報酬標準暫行規定》(1993年8月1日頒布)大大縮小了合法錄音許可的範圍,其適用也受到《著作權法》(2006年10月27日修訂,5438+0)的極大限制。
擴展數據:
版稅是壹種支付方式,具體來說,是指著作權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獲得的壹定的貨幣份額。廣義地說,有些人把版稅看作是壹種報酬。版稅可以進壹步分為出版版稅、表演版稅、錄音版稅、復制版稅和公共借閱版稅。
其中,出版版稅是主要的申請方式。出版版稅的計算方法為:圖書單價×圖書印數或銷售量×版次稅率;戲劇、音樂、舞蹈等演出的版稅。分別計算如下:總票房收入×版稅率;錄音版稅的計算方法為:錄音產品單價×發行錄音數量×版次稅率。
版面稅制度壹般不適用於報刊發表作品的支付方式。版稅稅率是用來計算版稅金額的百分比,壹般取決於作品的性質、作者的聲譽、市場需求等因素,由作者或其代理人與出版社協商確定。沒有約定的,適用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復制版稅和公共借閱版稅在發達國家的版權法律法規中很常見。
對於著作權人來說,版稅是壹種收入。在大多數國家,這種收入必須以預扣所得稅的形式征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