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憶》革命先驅李大釗的女兒、中國現代作家李星華於1943年創作的壹篇散文。當時是李大釗遇難16周年。作者寫此文是為記述中國***產黨創建時期的重要領導人之壹李大釗同誌,在殘酷的白色恐怖下堅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敵人法庭上英勇鬥爭,最後壯烈犧牲的經過。
從文章標題看,作為壹位與父親有深厚感情的女兒,在回憶父親的文章題目中沒有出現“父親”二字,好像在情理上說不過去。“十六年前的回憶”是壹個偏正式的向心結構,“回憶”是中心詞,“十六年前”表示回憶的時間。
作者既是革命者的女兒,又是壹名從事教學和民間文學研究的工作者,她選擇這壹標題的唯壹選擇,顯然不想把文章處理成壹個純私人的、純粹父女情感表達的文本。從語言表述看,有意識地註重敘事符合客觀實際,用語很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