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統壹部署,緊緊依靠群眾、發動群眾,發揮群防群治力量,組織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采取針對性防控舉措,做好本轄區防控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服從政府統壹指揮,發揮自治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宣傳教育、人員往來情況摸排、人員健康監測等工作,及時收集、登記、核實、報送相關信息。對外地返回居住地人員的管理服務要嚴格遵守政府相關規定。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誌願服務組織等應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開發區、港區、產業園區等各類功能區的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政府統壹部署安排,做好本區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四、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對本單位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承擔主體責任。應當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對本單位人員進行疫情排查和健康監測,註重加強心理疏導,督促與患者密切接觸者、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按照政府有關規定,進行集中醫學觀察或者居家醫學觀察;配備必要的防護物品、設施,對本單位場所、設施實施消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采取相應的防控措施;按照政府要求,做好組織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等工作。
航空、鐵路、軌道交通、長途客運、水路運輸、城市公***交通等公***服務單位和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公***場所管理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公***交通工具和經營服務場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五、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工作、生活、學習、旅遊以及從事其他活動的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義務。服從疫情防控的指揮和安排,依法接受調查、監測、醫學觀察、隔離治療,如實提供有關信息;與患者密切接觸者、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主動向所在單位或者村(社區)報告,按照政府有關規定進行集中醫學觀察或者居家醫學觀察,服從管理;嚴格遵守在公***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減少外出活動,不參加人員聚集活動,不食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以實際行動參與和支持疫情防控阻擊戰。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疫情傳播的隱患和風險。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六、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供應、監管的統籌力度,確保供應及時充分、市場平穩有序,優先滿足壹線醫護人員和病人救治的物資需要;強化對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等重點部位的綜合管理保障工作,維護醫療、隔離秩序,及時、無條件地收治患者;調動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相關方面,加大科研攻關力度,積極提高科學救治能力。
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創新監管方式,優化工作流程,建立綠色通道,為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供應、使用以及相關工程建設等提供便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與疫情防控、應急救援有關的慈善捐贈活動的規範管理,確保接收、支出、使用及監督的全過程透明、公開、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