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兒童樂園營業人員應做到“四懂四會”
四懂:懂得本崗位的火災隱患;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會使用消防器材。
二、兒童遊樂園選址避免高樓層與地下場所
兒童娛樂場所應設置在商場的壹至三層,嚴禁設在地下商場內或四層以上的樓層,且兒童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處,最好能有壹處獨立的出入口。
三、兒童遊樂設備材料無毒環保難燃
當不小心發生火災時,可燃材料產生的大量有毒煙氣是導致人員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娛樂設施所用各種材料必須為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過阻燃處理後的可燃材料。
四、室內兒童樂園消防器材要配備充足
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等。
幹粉滅火器
適用於撲救石油、石油產品、油漆、有機溶劑和電器設備火災。
泡沫滅火器
適用於A類、B類及醚、醇、酯、酮、有機酸、雜環等極性溶劑火險場所
二氧化碳滅火器
適用於撲救600伏以下的帶電電器、貴重物品、設備、圖書資料、儀表儀器等場所的初起之火災,以及壹般可燃液體的火災。
1211滅火器
適用於撲救易燃液體和可燃液體、可燃氣體。
五、室內兒童樂園用電安全知識
若發現機器有冒煙或者是燒焦味道時,應立即進行斷電處理。電器線路鋪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穿管到位,使用大功率電器時,要與可燃物保持足夠距離。
六、內部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與演練
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對兒童樂園營業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組織演練;樂園的疏散通道要時刻保持通暢狀態。
防火於未“燃”,家庭與單位要備有必要的消防設施,並能做到正確使用;要能夠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在遇到火災時,做到冷靜不慌亂,並立即報警,讓消防隊能迅速趕到,並設法自救或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