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portal/index?Region=440100)註冊用戶並在線預申請,系統自動進入深圳市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信息系統進行預申報。
(1)申請:申請人/單位在廣東政務服務網上搜索“初創企業補貼”,選擇所屬區域(以福田區為例),點擊“初創企業補貼”。
點擊“立即辦理”跳轉到申請頁面填寫信息。
選擇辦理區域,填寫申請人基本信息,勾選本人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服務協議,點擊下壹步。
填寫表格,然後單擊下壹步。
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點擊提交。
申請完成後,攜帶所需材料提交至街道公共服務機構。
(二)街道公共服務機構當場核對申請材料。對不符合條件的,當面告知理由,退回申請材料。對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出具受理回執。
(3)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審批(5個工作日)並完成初核,初核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貼審核。
(4)復習。* * *服務機構審核後輸出初創企業人員名單及補貼標準,公示期為7天(公示7個自然日不計入承諾時限)。公示後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喪失補貼條件的,視為通過評審;通過審查的,予以支付。公示後如有異議,經調查存在不符合補貼條件的情況,則審核不通過,不予發放。* * *服務機構將補貼申請轉到基本賬戶,開辦銀行,審核後的次月月底前。
(5)完成(當場)申請審核通過後,系統自動完成完成。
(6)交付業務無交付步驟,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在審核後的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補貼劃入申請人/單位的銀行賬戶。
窗口處理流程
(1)申請受理:申請人攜帶申請材料到註冊地所在街道公共服務機構申請創業補貼。不符合條件的,將當面告知,並退回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發給受理回執。
(2)審批: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核,初核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貼復審。公共* * *服務機構將對初創企業補貼申請審核後的人員名單和補貼標準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7個自然日的公示不計入承諾時限)。公示後無異議的,視為通過評審;通過審查的,予以支付。公示後有異議,但經調查無喪失補貼條件的,視為通過,經調查有不符合補貼條件情形的,審核不通過,不予發放。
(三)結算:審核申請通過後,系統自動完成結算,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在審核通過後的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補貼劃入申請人/單位的銀行賬戶。
需要材料
1.身份證
2.委托合夥人或者股東之壹申請的,提交單位委托介紹信。
3.代理人的身份證
4 .《深圳市自謀職業補貼申請表》
5.申請當月前6個月的納稅證明。
6.開辦銀行基本賬戶(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