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阿裏巴巴的商業行為確實存在壟斷。
借助互聯網經濟,阿裏巴巴成為行業巨頭,憑借巨大的資金優勢滲透到各行各業,創造了足夠的生產經營規模和市場份額。
依托平臺優勢,如品牌商家的個性化推薦、流量支持、平臺活動等行為,通過協議要求品牌商家只能通過阿裏平臺流通商品。比如淘寶、天貓經常推出雙十壹、雙十二等平臺全面降低補貼和流量支持,捆綁品牌商家只能在阿裏平臺進行。否則會通過技術屏蔽切斷消費者對商家產品信息的搜索,從而達到懲罰的目的。
這種壟斷行為動了別人的蛋糕!
早在幾年前,JD.COM就已經對阿裏讓品牌商家“二選壹”的商業行為不滿。並訴至最高法院,2019法院判決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總結:市場監管總局對阿裏巴巴涉嫌商業壟斷立案調查,或許是為了撼山搖虎,是為了優化平臺經濟向國家期待的健康方向發展,而不是為了限制平臺經濟。這幾年平臺經濟野蠻生長,資本無序擴張,連老百姓的菜籃子和錢袋子都要搬。這時候就必須整改了。阿裏巴巴作為頭部企業,應該是平臺經濟的典範,為商家和消費者提供安全、自由、開放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