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專利侵權的賠償數額;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應當參照專利許可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專利許可費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種類、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等因素,確定支付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五條規定了侵犯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故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