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宿須知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員工入住須經批準,服從物業主管人員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物業部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換房間、鋪位。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壹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4、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公司報備,公司備案同意後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員需退宿的,須提前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
6、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到公司辦理退宿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公司宿舍實行***有負責制,宿舍所有人壹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內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等。
(三)設備設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向公司申請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並確認。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內人員***同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