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是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715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範》(GB 22128-2019)、《報廢機動車拆解環保技術規範》(HJ348)和商務部辦公廳
申請流程:1。工商局:註冊營業執照(註:經營範圍)
2.確定選址:選址、預算、用地(工業用地)、規劃(符合當地總體規劃)。
三。發改委:項目立項、可行性報告、房產證(如有)、場地租賃合同(10年以上)。
四、安排報廢汽車拆解技工崗前培訓並取得職業技能證書(報廢汽車拆解工、新能源汽車拆解工),持證上崗。
動詞 (verb的縮寫)環保局:接到項目報告後,向當地環保局申請環評,批復後確定環評機構。
不及物動詞環評機構:按照環評流程(註意拆解流程)做環評報告,並公示。
七。環評專家審核環評報告:審核通過後上報當地環保局,由環保局進行公示(超過1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公示企業的申請有異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需要組織聽證會和專家復評,對異議進行核實;對企業申請無異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中通過企業申請,創建企業賬戶,並頒發《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證書》;對不符合資質要求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作出不予認可資質的決定並說明理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獲得資質認證的回收拆解企業名單。
八、環保局:下發,環評審批,網上項目申報。
九。設備安裝:所有工藝均按照環評要求施工(請務必按照工藝流程)。
X.環評驗收:專家通過驗收。
十壹、省商務廳安排專家組赴現場驗收並提出整改意見。
十二、省商務廳核發營業執照。
開壹家報廢汽車拆解公司需要什麽手續和條件?首先,如果要申請報廢汽車拆解企業,需要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和報廢汽車回收許可證,這要依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七條。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除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按照稅法規定為壹般納稅人;
(二)拆解場地面積不低於6000平方米(含儲存場地和拆解場地面積),經營場地面積不低於1萬平方米;
(三)有必要的拆解設備和消防設施;
(四)年回收能力不低於500輛;
(五)正式員工不少於2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
(六)無銷售報廢車、報廢“五大總成”、拼裝車等違法經營活動記錄;
(七)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設立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還應當符合國家經貿委關於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統壹規劃、合理布局的要求。
開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公司需要什麽條件?拆解能力要求根據機動車年保有量確定企業所在地區(地級市)的類型,根據該地區年拆解總量確定企業數量。區域年拆解總量為當地年機動車保有量的4%?5%設置。下圖顯示:按地區類型分類,年總拆解量計算方法。
單個企業的最低年拆解能力應符合下表要求。表中單個企業年拆解量標準車型為GA802中定義的小型客車,其他車型按整備質量折算,標準車型整備質量為1.4t。
現場施工要求1。企業建設項目選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當地城市總體規劃或者國土空間規劃;符合GB 50187和HJ 348的選址要求,不得建設在城市居民區、商業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避開受環境威脅的地帶、地段和區域;如果項目所在地有工業園區或回收園區,應建在園區內。
2.企業的最小營業面積(建築面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我歸檔?第二檔區是20000 _,第三檔?IV文件區是15000_,V文件?ⅵ文件區為10000 _;經營場地(包括拆解和儲存場地)面積不得低於營業面積的60%。
3、企業應嚴格執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中的建設用地標準,且場地建設符合HJ348《企業建設環境保護要求》。
4.企業場地應當有拆解場地、倉儲場地和辦公場所。其中,拆解場地和儲存場地(包括臨時儲存)的地面應硬化防滲漏,符合GB50037對防油地面的要求。
5.拆解場地應為密閉或半密閉結構,通風采光良好,安全環保設施齊全。
6.貯存場所應當分為報廢機動車貯存場所、再生零部件貯存場所和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固體廢物貯存場應具有符合GB18599要求的壹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和符合GB18597要求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
7.電動汽車拆解企業還應當符合以下場地建設要求:
設有電動汽車存放場地、動力電池存放場地和動力電池拆解專用場地。現場應設置高壓警示、區域隔離和危險識別標誌,並設置防腐防滲應急收集池和收集動力電池損壞時泄漏的電解液、冷卻液等有毒有害液體的專用容器。
電動車存放區應單獨管理,保持通風。
動力蓄電池的存放地點應設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和高壓輸電線路保護區以外,並配備煙霧報警器等火災自動報警設施。
動力電池拆卸專用場地的地面應絕緣。
設施設備要求為1,應具備以下壹般拆解設施設備:
車輛稱重設備;
拆除室內或有防雨頂棚的預處理平臺;
不得僅用氧氣切割設備代替框架(體)剪切、切割設備或展平設備;
起重、運輸或專用拖車等設備;
裝配拆卸平臺;
氣動拆卸工具;
簡單的拆卸工具。
2、應具備以下安全設施和設備:
氣囊直接引爆裝置或拆卸、存放和引爆裝置;
符合GB50016要求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緊急救援設備。
3、應具備以下環保設施和設備:
油水分離器等符合HJ348要求的企業建設環保設備;
配備專門的廢液收集裝置和專門的密閉容器,分門別類存放各種廢液;
機動車空調制冷劑收集裝置和分類儲存各種制冷劑的密閉容器;
儲存濾油器和鉛酸電池的分類容器。
4、應具備計算機、攝像設備、電子監控等設施設備。
5.我歸檔?ⅱ檔區內的企業還應具備以下高效拆解設施和設備:
精細拆卸平臺及相應的設備和工裝;
拆機或拆線等拆機設備;
大型高效剪切切割設備;
集中高效的廢液回收設備。
6.拆解電動汽車的企業還應具備以下設施、設備和材料:
絕緣測試設備等安全評估設備;
動力電池斷電設備;
吊具、夾臂、機械手、吊具等動力蓄電池拆卸設備;
防靜電廢液及空調制冷劑抽排設備;
絕緣工作服等安全防護和救援設備;
絕緣氣動工具;
絕緣輔助工具;
動力蓄電池絕緣處理材料;
排放設施和設備。
7.建立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制定設備操作規範,並定期維護更新。
技術人員要求企業技術人員經過崗前培訓,其專業技能應達到標準化拆卸、環保操作、安全操作的相應要求,並配備專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環保管理人員。國家對持證有規定的,就應該持證。
有電動車拆解業務的企業應當有動力電池儲存管理人員和2名以上持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動力電池存儲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動力電池防火、防漏、防短路的相關專業知識。拆解人員應在汽車制造商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冊的指導下進行拆解。
安全要求應執行符合GB/T33000要求的安全管理體系,有水、電、氣的安全使用說明,安全生產規定,防火、防洪和應急預案等。拆除的安全氣囊模塊應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和高壓輸電線路保護區外引爆,並在引爆區域設置爆炸安全警示標誌和障礙物。
電動汽車拆解作業人員帶電作業時應做好安全防護,穿戴絕緣工作服和其他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的工作工具應絕緣或絕緣。運行過程中,應有專職監督人員進行實時監控。
工廠內轉移的報廢電動車和動力電池應固定,防止碰撞和掉落。
現場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誌,安全標誌的使用應符合GB2894中禁止、警告、指示和提示標誌的要求。
接觸有害化學因素如汽油、噪聲、手傳振動等有害物理因素的工人,以及粉塵、電工、壓力容器等工人,應按GBZ188的規定進行監測。
環境保護要求報廢機動車拆解過程應當符合清理分流、汙水達標排放等環境保護和汙染控制的相關要求。HJ348中規定。
應實行符合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要求的環境管理制度,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危險廢物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符合GB12348中二類聲環境功能區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要求。
回收技術要求,接收報廢機動車後,要檢查發動機、散熱器、變速器、差速器、油箱、油箱的密封性和損壞情況。對於泄漏的組裝件,應采取適當措施收集泄漏液體或密封泄漏處,防止廢液滲入地下。
對於報廢的電動汽車,應檢查動力蓄電池、驅動電機等部件的密封和損壞情況。如果存在損壞的動力電池、暴露的電極頭和線束等泄漏風險,應采取適當的絕緣措施。
存儲技術要求,所有報廢機動車都要側放、倒置存儲,電動汽車在動力電池未拆解前不得堆放。
如需堆放機動車,上下車輛重心應盡可能重合,且不應超過3層。堆疊2層和3層時,高度分別不得超過3m和4.5m。大型車輛應平放在壹層。_如果儲存在框架結構中,應安全且易於裝卸。電動汽車在動力電池拆解前應單獨存放,並采取防火、防水、絕緣、隔熱等安全措施。電動車中的事故車輛和動力電池損壞的車輛應隔離存放。
固體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應滿足GB18599、GB 18597和HJ 2025的要求。
壹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和包裝材料的標識應符合GB15562.2的要求,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和包裝材料的標識應符合GB18597的要求。避免將所有固體廢棄物混合、混放。妥善處置固體廢物,不得非法轉移、傾倒、利用和處置。不同類型的制冷劑應分開回收,並分開存放在專用容器中。廢棄電器和鉛酸蓄電池貯存場所不得有明火。容器和裝置應防漏防溢,未爆氣囊的儲存裝置應防爆,並每日檢查。所有拆除的固體廢物應分類存放並貼上標簽。
重復使用零件的儲存重復使用零件應分類、儲存和標記,並儲存在封閉或半封閉的儲存場所。可重復使用的零件應在儲存前清洗幹凈。
動力蓄電池的貯存動力蓄電池的貯存應符合WB/T1061的貯存要求。動力蓄電池多層存放時,應采用框架結構,以保證承重安全和方便取用。對存在漏電、漏液、破損等安全隱患的動力電池,要采取適當的方式處理,隔離存放。
其他地區(省)要求常住人口密度小於130人/k_的企業,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落實拆解能力和作業面積要求。